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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律師職責一般到什么時候結束?審判下來,執行律師就不參與了沒...
判決書下來一般情況下是不用律師了。主要就是因為法院的判決書已經下達,就是案件已經有了結果,當事人不需要再有律師來幫助自己參加訴訟活動,當然了,后期如果要申請強制執行或者是上訴的話,可以再請律師。
第一步要做的是等上訴期,通常判決會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在此期間無論是哪 一方當事人對判決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訴。
(一般為代理費和交通費) 一般為先付費,在簽完代理合同后付費。 同時可以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在案件辦理完畢后支付代理費,不過這種方式應比上一種方式收費高。
律師一審過后就不管了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律師與當事人簽訂的委托合同都是到一審終結時止,那么一審判決下達后,委托合同就終止了,當然一切都要以雙方的委托代理合同為準,也有雙方協商好把代理合同簽到二審終結時止的。
判決書下來一般情況下是不用律師了。主要就是因為法院的判決書已經下達,就是案件已經有了結果,當事人不需要再有律師來幫助自己參加訴訟活動,當然了,后期如果要申請強制執行或者是上訴的話,可以再請律師。
不是,律師在委托代理關系結束后仍有保密的義務。工作范圍是合同約定的。如果約定一審結束就終止代理關系的話。他可以不去。不過一般都會去的,律師比較講究口碑。有口碑才有生意。
如果合同里沒有特別寫明是代理本案所有審理流程,那就是只管一審的。一般而言,律師是以階段代理案件,一次訴訟就是一個階段,一審、二審、再審或者執行。
法院判決了律師負責到什么時候
1、至于負責到何時,要看當事人和律師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約定,如果約定代理一審程序,那么一審裁判送達后,代理關系就結束了。合同也可以約定一審、二審(如發生)、執行(如發生)都由律師代理,那律師就要在這些程序中都負責。
2、法院判決書下來,律師的事務還不算完。一般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不服提出上訴,律師還應當代為起草上訴狀。如果判決書生效,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律師還應當代為起草申請書。其他就沒有什么事了。
3、決定離不離婚主要在法院的判決,律師只負責一場離婚官司的結束,比如離婚官司,律師只管初審全過程,而初審往往是不判決離婚的,這就需要向終極法院上訴,繼續打二審官司,如果還需要律師代理的話,需要再次簽訂代理協議。
4、一審宣判后,你簽收到一審做出的裁決書,此時律師履行的責任就算結束。如果一方不服上訴二審,后果則是你自己來承擔。補充沒有,重審肯定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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