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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費用超過3%違法嗎
1、居間費用超過3%不違法。關于居間的費用限額,目前我國的合同法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屬于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一致的結果。前提是合同內容必須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居間合同的收費主要是看雙方合同中的約定,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2、居間費用超過3%是不違法的,我國法律對居間服務費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對于居間費用,居間合同的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只要該費用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當事人認可該約定的居間費用,則居間費用應按照約定的標準執行。
3、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的,不過收費標準如果明顯超過行業標準,且操作不符合行業規范,可以拒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4、居間費用超出3%是否觸犯法律并未有明確的界定。關于居間費用的具體事宜,雙方當事人可在居間協議中進行充分且自由的商議,只要所約定的費用代表了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另一方也予以認可,那么這個約定好的居間費用就應當嚴格依照相關條款執行。
5、房屋買賣傭金最高收費為3%(包含買賣雙方的傭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關于房屋買賣的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3%,如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屬于價格違法行為,由物價檢查機構按有關法規 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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