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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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
1、公積金不是強制交的,五險是必須要交的,就平常大家所理解的社會保險那東西,只要是在一個正規的企業里面是這個企業的員工,那公司就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但是公積金它是個可選擇的東西。
2、相關政策明確指出,公積金是必須繳納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依法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鎮戶口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3、深圳將加大公積金催建催繳工作力度,未繳存公積金的單位、或者不按規定繳存的單位,職工可向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福田、寶安、龍崗管理部投訴。公積金中心將調查核實,對違規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理,并在公積金中心網站上曝光。
深圳市公積金提取規則最新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可提取月份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若從未辦理過提取業務,則為初始繳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提取次數:柜臺辦理的,每年可辦理1次;自助辦理的,每月可辦理1次。所需要件:身份證;公積金卡。
3、提取次數1次。 所需要件身份證;公積金卡;一手房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二手房房產證復印件(異地購房請提供原件)和契稅稅票。
4、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一次,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當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額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
《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1、月3日,《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官網公開征求意見。
2、而在2021年8月3日,深圳再次對公積金松綁,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公積金強制繳納 每個公司是否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并不是強制性的。而在2023年的《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現在企業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為強制性繳納。
重磅!深圳擬出新規!個人或可繳存公積金!
1、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2021年7月20日起,深圳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繳存公積金。繳存主體:在深圳市就業的個體經營者、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申請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2、據了解,2021年,深圳成為全國首批靈活就業人員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城市,并于7月20日正式實施《深圳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在深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繳存公積金。
3、可以自己存錢。公積金是由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的一種儲蓄形式,個人可以在每個月的工資中自愿繳納一定比例的金額到公積金賬戶中。這種形式有助于個人儲蓄,穩定經濟收入,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存入公積金。
4、公積金強制繳納 每個公司是否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并不是強制性的。而在2023年的《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現在企業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為強制性繳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提取次數:柜臺辦理的,每年可辦理2次;自助辦理的,每月可辦理1次。柜臺辦理所需要件:身份證;公積金卡。還貸提取適用條件:償還深圳市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
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租房、非深戶離深銷戶、退休銷戶、其他住房消費這四項公積金提取業務可以在線辦理提取,無需到現場,前提是申請人已經簽訂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
公積金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公積金管委會的會議籌辦、決策事項督辦等工作。
對沒有落實的單位要限令整改。基層單位工會在遇到住房公積金方面爭議時,要向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意見依法調處爭議。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熱線0755-12329,市民可致電投訴。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存基數2200元,最高繳存基數34860元,2020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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