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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哺乳假2022年新規定
1、女方享受八十天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產假。按廣東省現行政策來看,順產:98天+獎勵假80天=178天;難產:98天+獎勵假80天+難產假30天=208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產后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3、規定東莞產假178天。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僅可以享受98天產假,還可以獲得延長80天的生育假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所以現目前東莞是的產假為178天。
4、產前假,按工資8成發雹薯。懷孕7個月蘆亮以上,經公司批準可以產前兩個半月開始休。
5、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廣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3
1、廣東東莞產假2023年新規定如下:產前可以休假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如下: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3、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4、產前15天休假工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產后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 產假工資 并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5、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于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
6、年深圳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具體如下:一般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勞動法規定哺乳假
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后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
哺乳假規定如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以下是女職工哺乳期勞動法相關規定:哺乳假的規定: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動計劃生育,促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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