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縮減崗位補償標準,以及減少崗位裁員1人算裁員嗎?對應的知識點,文章可能有點長,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完,增長自己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可以解決了您的問題,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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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崗位裁員1人算裁員嗎?
減少崗位裁員1人當然算裁員了。崗位減少,說明同一個崗位公司已經不需要這么多人了,所以減少1人。因為對方沒有錯,屬于辭退所以算裁員,必須給到經濟性補償。今年很多公司因為疫情影響,生意大幅下滑,不得已減少崗位精簡人員。我前任公司就是從6月開始每個月都裁員2-4人,美名其曰,優化。
人力資源縮減計劃的制定步驟?
應該可以從組織結構入手
1.先考慮整體的組織架構,部門與部門之間是否需要合并,這應該由老總來負責
2.然后考慮部門內部的組織結構,包括崗位的分布,各崗位所需的人手等等,這部份由各部門主管來負責
這些定下后和現有人力對比,就能知道需要精簡的人力了
臨時工被辭退如何補償?
臨時工被辭退應根據當地勞動法規定進行合理補償。在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因無過錯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臨時工雖然工作時間不穩定,但同樣享有勞動者的權益。因此,用人單位解雇臨時工時,也應給予合理的補償。此外,如果臨時工辭職或自愿離職,用人單位不需支付補償金。但是如果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遭受了用人單位的侵害,也有權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因此,在求職之前,勞動者應當認真了解相關勞動法規,保護自己的權益。
文章分享結束,縮減崗位補償標準和減少崗位裁員1人算裁員嗎?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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