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申請旁證,以及工傷認定申請證人證言模板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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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資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蚱髽I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即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按下列程序組織鑒定:(1)對受理材料進行分類、登記。所需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書,醫療初次、再次住院病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約請相關醫學專家。(3)確定鑒定時間和鑒定醫院。(4)通知相關醫學專家和被鑒定人到場。(5)由三名以上醫學專家依據國家鑒定標準和被鑒定人傷病情況通過臨床檢查診斷提出各自診斷意見,必要時需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也可聘請外地專家進行診斷,然后填寫《工傷、職業病鑒定表》或《勞動能力鑒定表》。(6)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根據專家作出的診斷意見,確定并填寫《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鑒定結論表》、《傷殘證書》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表》。(7)加蓋專用印章,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用人單位、被鑒定人和基金經辦機構,同時通知當事人15日內有申請重新鑒定的權利。(8)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自受理申請后,一般應于三十日內完成鑒定,個別案例不得超過六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第三十七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 *** ;(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img]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呢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如蓋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證明、收入證明、報警回執、生效的法律文書等證據,都是可以直接證明勞動關系的。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一)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三)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六)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七)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7、申請事項欄,應寫明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簽字。
8、用人單位意見欄,應簽署是否同意申請工傷,所填情況是否屬實,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工人自己申請的,企業如果不配合在單位意見欄簽字蓋章的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
9、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查資料和受理意見欄,應填寫補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見(由社保部門人員填寫)。
10、此表一式二份,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人各留存一份。
工傷旁證人證明怎么寫
工傷旁證人證明
工傷認定須提交資料:
1、本人自述事故經過。
2、1-2人的旁證材料,旁證材料寫好后,由申報企業注明旁證人身份并加蓋公章。
3、原始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并復印(原件核對后退回)。
4、當月考勤資料。
5、職業病認定工傷須提供病者的職業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及人事檔案。
工傷旁證怎么寫:
一般證言的格式即可。
先寫明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現住所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
再講明證言所要證明的內容即:證人和受工傷的工人之間的關系(例如同事等)、受工傷的工人何時進入用人單位工作,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事故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原因以及所在單位事后對受工傷的工人的處理等其他信息。
最后簽名并注上出具證言的年月日即可。
沒有字數的要求,說明問題即可。
格式講究一個名稱、首部、正文、結尾四部分。
擴展資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33號第五十三條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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