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拆遷后多久可以恢復土地使用?,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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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后還有土地使用權嗎?
1、法律分析:遷出后是沒有原來土地的所有權的,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宅基地被征收后,宅基地就變成國有土地,所以村民不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權,但村民可以獲得相應補償。而村民可以另外申請一塊宅基地興建房屋。
3、因此我國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對于個體而言通過合法途徑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即在我國任何情況下任何個體是無權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只能取得一定期限的使用權而已。
4、房屋出賣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拆遷后新補償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是拆遷前的房子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嗎...
年限不關房子的事情,看你的土地使用權證上登記的是哪一年,從那個時間開始計算。再說是居住用地的話年限是自動續期的,不用擔心什么。
應該是50年的年限。要看補償的土地的性質。
安置房: *** 以土地劃撥的名義修建的民生工程,拆遷安置房5年后可以辦理證件,需補繳土地出讓金,劃撥地變出山地后為70年產權,也和商品房一樣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房屋拆遷后還有土地使用權嗎?有法律依據嗎?
1、遷出后是沒有原來土地的所有權的,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權。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個人在根據批準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只是依法享有了使用權,對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權,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依舊歸集體。
3、沒有了。征收屬于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同時歸于國家。國家對您有補償的義務。
4、由縣級人民 *** 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 *** 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5、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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