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認定項目追加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追加部位時限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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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一年半后發現肩袖損傷能追加認定嗎?
工傷一年半后發現肩袖損傷能追加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后,應當在兩年內申報工傷認定。超過兩年,工傷認定機構只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酌情處理,但一般情況下不能追加認定。
所以是不能算工傷的,除非你一直還在這家公司工作,當你再次發現身體不適時,去檢查發現了肩袖損傷以后,可以將情況如實,跟公司的領導反應協商解決,要求給予報銷部分醫療費。
只要能認定是在工作期間受的傷,就應該認定為工傷,建議收集受傷當時情況的證據材料。
工傷肋骨骨折已經賠償又發現肩袖損傷還有賠償。根據查詢相關公開資料可知:員工發生兩次工傷,每一次的工傷均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因此工傷肋骨骨折已經賠償又發現肩袖損傷還有二次賠償。
工傷認定可以追加漏診的部位鑒定嗎
傷認定部位不全,當事人可以申請補充認定或者重新認定,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當地的社保局負責進行工傷認定,等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后,被評上工傷的,當事人還得做一個勞動能力鑒定,這個是確定工傷等級的一個環節。
傷情有變化,當然可以再做。【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你好,工作中受傷可以申請工傷,治療終結后去勞動鑒定委員會評殘!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可以,但同一部位如果沒有新的發展估計很難被鑒定上。
工傷追加認定部位過程
1、工傷申請登記工傷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工傷受理工傷調查核實。根據需要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存有疑問的,則進行調查核實行政決定。
2、帶上你的診斷書,先找原工傷鑒定部門,提出對于未進行鑒定的部位予以補充鑒定即可。
3、申請工傷認定 的程序有:(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工傷復發認定程序步驟大致如下:當事人應當提供當時工傷的相關證明材料,比如勞動部門所發放的工傷證、工傷認證表、批準工傷退休的登記表等等。
工傷認定書下來一年了可以再追加漏報傷情嗎?
1、工傷認定一年半后發現肩袖損傷可以進行追加認定,需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和程序。根據保險法規定,在追加認定工傷時,需要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和證據,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等程序,進行工傷認定。
2、法律分析:不能,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限,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有期限。
3、不可以!工傷認定中,對受傷部位的認定,是憑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是專門機構的法律文獻,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沒有載明的,人社局無權作出作出認定決定。
4、一年后做傷情鑒定有效。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是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所以如果傷情是在一年后穩定的,勞動能力在工傷認定一年后做是有效的。
5、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工傷追加部位時限
法律分析:追加工傷部位的鑒定申請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參考如下工傷保險條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工傷認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十日,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一年內申請。
關于工傷認定項目追加和工傷追加部位時限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