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刑事訴訟法復議范圍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刑事訴訟法復議條款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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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112條
1、法律主觀:《刑訴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權對訊問筆錄進行核對,并且可以要求補充或者改正遺漏部分或者記載錯誤的部分,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也可以自行書寫。
2、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的內容是對于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機關等應迅速進行審查,對有犯罪事實的,要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輕微,不予立案,還要把不立案的原因告訴控告人。
3、第一百二十二條 訊問的錄音、錄像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4、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是資敵罪的內容。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訴法中哪些決定可以復議
1、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關于復議的條文如下: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對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
2、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3、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4、《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5、刑訴法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6、根據本條規定,公安機關收到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以后,如果認為有錯誤,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復議。
刑事訴訟法復議有哪些相關內容?
刑事訴訟法復議有以下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檢察院復議在法律上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第一條 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規范公安機關刑事復議、審查案件的辦理程序,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護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責。
刑訴法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刑訴法復議條款有哪些?
1、刑訴法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檢察院復議在法律上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3、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安機關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的辦理程序,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4、申請刑事復議條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屬于本機關受理;申請人具有法定資格;有明確的刑事復議請求;屬于刑事復議的范圍;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所附材料齊全。
刑事訴訟法復議有哪些相關內容
1、刑事訴訟法復議有以下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檢察院復議在法律上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3、刑訴法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4、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的規定,刑事案件可以復議復核的情形包括對沒收保證金決定不服的、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等。
刑事訴訟法中的復議有哪些條文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檢察院復議在法律上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2、刑事訴訟法復議有以下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3、刑訴法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4、法律分析:有,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
5、刑訴法 中可以決定可以復議法律條文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6、本規定發布前公安部制定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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