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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訴二審發回重審
1、法律分析:關于民事訴訟二審發回重審的情形有以下五種: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法律主觀:大概就是2個月左右; 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 訴訟 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
3、法律分析: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普通二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二審法院給出的上述結果的意思是:不認可一審判決,因一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要求一審法院重新審理。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是說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形成完整證據鏈,訴訟請求所對應的法律依據不足以認定,無法對訴訟請求作出判定。 可以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3、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民事案件中的意思就是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形成完整證據鏈,訴訟請求所對應的法律依據不足以認定,無法對訴訟請求作出判定。
4、法院可以以證據不足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并且證據不足所帶來的不利后果是由負責舉證的人來承擔的。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在起訴前,起訴人應當掌握充足的可以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
5、民事訴訟中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是說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形成完整證據鏈,訴訟請求所對應的法律依據不足以認定,無法對訴訟請求作出判定。
6、一般只能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無罪。當然刑事要是無罪,民事責任你們還是要承擔的。檢察院二審提出的證據不足,潛在意思就是,先發回,他們要補充證據了。不然的話,檢察院的提議就是撤訴而不是建議發回了。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是改判還是發回重審
法律主觀: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法律分析:視情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根據法律規定,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證據不足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因不同:認為原來的判決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實體性錯誤或程序性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時,發回重審;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時,依法改判;難度不同:發回重審相對而言對被告難度大。
區別如下:原因不同:認為原來的判決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實體性錯誤或程序性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時,發回重審;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時,依法改判;難度不同:發回重審相對而言對被告難度大。
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民事訴訟判決中,認定事實不清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所謂的認定基本事實不清,就是第一審法官就有關基本事實的認定,違背邏輯律、道德律或者經驗法則。
2、法律分析:基本事實不清,是指對案件的當事人主體資格、案件性質、基本的法律關系、以及承擔的民事責任等基礎性的,也是最基本的事實沒有認定,或者認定的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
3、事實不清指事實沒有查清楚,現有證據不足以定案;認定事實錯誤指有新的證據推翻了原來認定的事實,或者證據鏈不足。
4、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民事案件中的意思就是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形成完整證據鏈,訴訟請求所對應的法律依據不足以認定,無法對訴訟請求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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