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康復后不上班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好了不上班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后不能上班如何處理
- 2、工傷恢復后要求上班單位沒崗位讓回家等電話這期間的待遇怎么算
- 3、工人交通事故康復后來上班20天后不上班,要算一次性就業費嗎?
- 4、工傷痊愈后公司不安排工作,這是為什么?
- 5、工傷以后不能正常上班怎么辦
- 6、工傷后員工不來上班,HR該如何處理?
工傷后不能上班如何處理
工傷后職工如果是暫時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或者向單位請病假;如果是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依法與單位解約,獲得相應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img]工傷恢復后要求上班單位沒崗位讓回家等電話這期間的待遇怎么算
應該是按工傷期間工資算。
1、工人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是按其原工資待遇來算。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的,可延長不超過12個月。
工人交通事故康復后來上班20天后不上班,要算一次性就業費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工傷者因工傷致殘被認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在取得工傷保險待遇后,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工傷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安排工作或者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也就是說,只有工傷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才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根據您的描述,工人已經康復并且上班了20天,沒有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條件。因此,您不需要為其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履行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義務,對因勞動關系引起的勞動者人身損害負有賠償責任。如果該工人的交通事故是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的,用人單位需要為其支付醫療費用、護理費用、誤工補償等相關費用。
工傷痊愈后公司不安排工作,這是為什么?
很有可能是你的公司想要辭退你,但是又找不到什么理由,所以就不給你安排工作,讓你自己主動離職,公司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你是可以去舉報他的。
按照相關法律,員工因為工傷暫停相關工作的,公司還需要繼續支付原來的福利待遇,在員工康復之后,還可以再次回到原來的崗位,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安排相關工作,而且也不是員工的原因,造成公司停工,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支付員工的工資,而是不安排相關工作,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員工是可以去勞動局進行舉報的。
現在很多企業法律知識特別的薄弱,他們認為自己想怎樣就怎樣,對于員工的權益,他們也做不到尊重,這樣的企業根本沒有任何的發展,因為他們的眼光一點都不長遠,管理方式一點也不人性化,只知道壓榨自己的員工,就算員工離職了,這個公司的口碑也會變得很差,因為他們沒有做到一個企業該做的事情,也沒有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想要發展根本是白日做夢。
如果你在工傷痊愈之后,公司沒有給你安排工作,你可以拿出相關的醫療證明,向公司提出上崗申請,如果公司不給你安排工作的話,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還是這樣做的話,你可以去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從頭至尾我們都沒有做錯,我們都是符合規定的,只是企業不遵守相關規定,那我們就和他按照法律程序去走,他自己不承擔責任,那就讓法律去,讓他們承擔責任。不能讓他們一直這么過分,因為一旦你妥協了,日后還會有更多的人被迫離職,這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一定要重視起來。
工傷以后不能正常上班怎么辦
【法律分析】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單位應當按照傷情對應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資,俗稱誤工費,但前提是在勞動仲裁當中提起。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的標準發放。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索要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工傷保險基金及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以到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后員工不來上班,HR該如何處理?
如果已經過了法定的醫療期,員工仍不來上班,公司的HR可以通知本人,如果仍不來上班,就可以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公司有相關的制度明確了。并且也向員工進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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