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賠償案件的訴訟救濟時效,以及工傷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賠償訴訟時效和工傷認定時效是怎么規定的,工傷訴訟時效是多久
- 2、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 3、工傷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 4、工傷傷殘賠償訴訟時效
- 5、工傷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 6、工傷賠償訴訟時效有多久
工傷賠償訴訟時效和工傷認定時效是怎么規定的,工傷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傷 賠償訴訟時效 和 工傷認定時效 的確定,訴訟時效為一年,在一年內可以提起訴訟;工傷認定時效為一年,不中斷。工傷賠償訴訟時效所謂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時間內不行使權利,喪失請求執法機關以法定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在我國現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規定對身體受到了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參照民法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申請認定工傷的時效為一年,即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時效依照法律規定工傷發生后應當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且而且這一年的期限無法中斷、中止。而 申請勞動仲裁 的時效期間為一年是可以中斷、中止的,所以: (1)只要 認定為工傷 ,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 (2)可以,只要期間 向對方主張 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同上,只要期間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時效是中斷的,要重新計算。 1、 過了訴訟時效 期不使用于《工傷保險條例》。 3、成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再30天內提出,本人在1年內提出。
[img]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2、根據上述規定,申請勞動仲裁那時效是從得知單位未發放工資的那一個月算起。
工傷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一、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發生后工傷職工應當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且這一年的時效無法中斷、中止。而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是可以中斷、中止的,因此,從收到工傷認定書或者收到傷殘鑒定結論書的時間開始計算,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在此期間,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的,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否則超過一年的,就超過了訴訟時效。
《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工傷認定申請和工傷認定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人分為:
(1)、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申請的,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鑒定、診斷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30日內,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如果有特殊情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同意,該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前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提出申請,其期限是1年。這樣的規定有利于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是工傷認定申請表;
(2)、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其中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有關工傷訴訟時效問題,工傷的訴訟時效適用是一年,其次為您分析了工傷的認定,包括1、認定的根據;2、認定的機構;3、申請的材料;4、調查舉證。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咨詢我
工傷傷殘賠償訴訟時效
工傷賠償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工傷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傷糾紛訴訟時效是一年。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工傷賠償訴訟時效有多久
工傷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法律規定所謂“訴訟時效”,是指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的時間。相對于普通民事傷害案件而言,工傷保險爭議案較為特殊,在此類案件中,工傷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訴訟的前提是有關部門所作的工傷認定以及傷殘等級鑒定結論,否則,工傷職工將無從主張自己的權利。受傷職工在被認定為工傷后,要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拿到傷殘等級鑒定結論通知書后,要及時向所在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工傷職工可以按傷殘等級的大小向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基金要求享受相關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工傷職工的所有工傷保險待遇應由其所在單位承擔。因工傷保險待遇引發爭議的,其申訴時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說,工傷職工在明知用人單位拒絕給付工傷保險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內,要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單位給予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旦超過這個時間,且無“其他正當理由”的,仲裁委將不予受理,工傷職工的權益將難以得到維護。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關于工傷賠償案件的訴訟救濟時效和工傷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