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拆遷補償是否可以修改?,以及拆遷補償方案是否可訴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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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選了房子可以再改現金嗎
1、這個不可以,既然簽了合同就要按合同執行,中途反悔是不行的。
2、房屋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單方面更改。如果經對方同意,并協商一致的,可以更改。當然,如果所簽訂的協議,是違法的,或者是被脅迫簽訂的,或者是被拆遷人認識錯誤而簽訂的。
3、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可以更改的。如果是已經簽訂協議,則不能修改了。
4、你既然前期選擇了房屋補償,應該已經簽署了相關的拆遷協議,形成了事實上的合同關系。既然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
5、不行。既然簽了合同就要按合同執行,中途反悔是不行的,一般來說,《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一經簽訂,房屋拆遷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不允許反悔。
6、不能,房票只能用于拆遷群眾(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購房使用。拆遷群眾購買的商品房價值低于房票總價值的,剩余部分可以兌付現金,但兌付比例不得超過房票總價值的20%。房票不得轉讓、贈與,房票涂改無效。
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能否撤銷
若沒有法定的可撤銷和無效事由,則屬于有效合同,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不得隨意反悔。征地拆遷補償內容是:征地安置補償費發放以及發放流程;征地補償款的征收依據;征地補償款的計算方法等等。
征地補償安置決定一般不可以撤銷。被拆遷人作為拆遷房屋的合法產權人,有權利與拆遷組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以后,沒有法定的可撤銷或者無效的情形,不得隨意反悔。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法律性質上屬于民事合同范疇,應遵循相關規定。若沒有法定的可撤銷和無效事由,則屬于有效合同,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不得隨意撤銷。
簽了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后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一經簽字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內容履行權利義務,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以及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 *** 批準后,由市、縣人民 *** 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 *** 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拆遷補償協議簽字后,一般是不能撤回。如果拆遷補償協議在脅迫或者欺詐等情形下簽訂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補償協議。
簽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后來發現給的補償太少,可以撤銷協議嗎?
1、拆遷補償不合理,能協商處理嗎?拆遷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與拆遷人進行協商,拆遷補償協商處理。
2、協議拆遷補償協議可以撤銷。協議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協議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均能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如果當事人對拆遷補償協議有異議的,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該拆遷補償協議,并責令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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