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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鑒定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1、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一)行政復議: (1)申請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2、工傷鑒定 結果不服怎么辦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對于與工傷認定的行政訴訟結果不滿意,員工及其親屬可以向法院進行再次 申訴 ,或者與單位進行友好的溝通,爭取和平的解決相關的問題。
4、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論有異議,進行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作為傷殘評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
5、對傷情鑒定有異議的處理方法如下:(1)可以堅持申請重新鑒定。
6、法律分析:對工傷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建筑單位對工傷鑒定不服,申請了二次鑒定,,但是建筑單位又遲遲不來人...
1、工傷職工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非不可抗力因素,沒有在十五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的,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只能接受現鑒定結論。
2、工傷認定書下來單位不給的處理方式是:員工可以自行到工傷等級鑒定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部門自行申請鑒定。一旦在工作中出現受傷情況的,單位有義務協助員工申請工傷等級和勞動能力等級的鑒定。
3、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傷殘待遇的,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勞動者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工傷鑒定后還能推翻么?
法律主觀: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工傷認定生效后是可以推翻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可以推翻,對工傷認定要異議,可以收到認定書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可以推翻。企業能推翻企業申請的工傷認定,但是需要提供證據。在企業對于做出的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用人單位可以提交證據證明這不符合工傷的條件,如果確實不符合的,就可以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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