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河北工傷津貼標準2015,以及河北省2021年工傷津貼上調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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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傷賠償標準
一、一級至四級 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 工資 ×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 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 工傷保險 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 六級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 工傷 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 十級傷殘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 停工留薪期 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img]河北省傷殘津貼最低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河北省傷殘津貼最低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經河北省 *** 同意,省人社廳決定對河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統一調整,傷殘津貼最低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00元。新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這是從4月29日召開的全省一季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重點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出臺《關于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調整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
通知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了調整。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60元,二級傷殘240元,三級傷殘220元,四級傷殘20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統一調整到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傷殘職工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五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6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統一調整到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生活護理費。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確定,即完全生活自理障礙的護理費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的護理費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的護理費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傷殘津貼是指,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本應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但難以安排的,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對其按月支付的津貼。工傷職工產生勞動能力障礙,喪失勞動就業機會,自身的行為能力被削弱,與工傷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自然應該享受相關的津貼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根據上述規定,傷殘津貼視傷殘等級的不同而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并因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而分為兩種情況:
(1)依照法定標準計算的傷殘津貼實際金額高于或等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傷殘津貼按照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發放,該比例依照傷殘級別確定。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其計算公式為: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0%
例如:馬某為某汽車生產廠職工,因遭遇工傷事故,被鑒定為一級傷殘,在工傷事故發生前,馬某的工資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應獲得的傷殘津貼為:1200元/月×90%=1080元/月,馬某所在的汽車廠地處我國東部沿海某農業大省,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500元/月。這樣,馬某按照公式計算的傷殘津貼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就可以確定為1080元/月。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其計算公式為: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85%
例如:李某某為某化工廠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身受重傷,后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二級傷殘,在此前其工資為10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應獲得的傷殘津貼為:1000元/月×85%=850元/月,李某某所在的城市為我國中部某省會城市,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400元/月。這樣,李某某按照公式計算的傷殘津貼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就可以確定為850元/月。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其計算公式為: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80%
例如:王某某為某鋼鐵廠職工,因工致殘,后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三級傷殘,在此前其工資為8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應獲得的傷殘津貼為:800元/月×80%=640元/月,王某某所在的城市為我國東部某省會城市,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正好為640元/月,這樣,王某某按照公式計算的傷殘津貼等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就可以確定為640元/月。
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其計算公式為:
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5%
五、六級傷殘津貼也以同樣的方法,即本人工資乘以法定的比例計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并不當然獲得傷殘津貼,只有在其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予以安排適當工作但難以安排的時候,才由用人單位按月對其支付傷殘津貼,而一至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是當然獲得并且是由工傷保險基金發放的。
(2)依照法定標準計算的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屬于工傷保險基金發放的范圍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主要是一至四級傷殘,屬于用人單位發放范圍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主要是五、六級傷殘。
例如:楊某某為某運輸公司職工,在一次工傷事故中致殘,后被鑒定為四級傷殘,工傷事故發生之前其工資為600元/月,按照法定的標準,其所能獲得的傷殘津貼為:600元/月×75%=450元/月,楊某某所在的城市地處我國東部沿海某發達地區,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600元夕月,這樣,楊某某按照法定標準獲得的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照規定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其差額,也就是說,楊某某最終可獲得600元/月的傷殘津貼。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規定,傷殘津貼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等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這樣,如果傷殘津貼有所調整,其計算辦法就應依照調整后的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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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法律分析:因2021年暫未調整最低/平均工資,沿用上一年度適用標準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第二十八條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條 工傷職工在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第三十條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仍需治療的,應當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職工到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受到傷害之日起7日內向經辦機構報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經辦機構報告,或者職工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未及時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三十一條 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擬開展工傷醫療服務的,可以按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醫療服務條件的,由經辦機構根據工傷醫療服務需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工傷醫療服務機構的名單。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并在15日內支付相關待遇。第三十三條 在國內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在境外進行治療的,其工傷醫療費用及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超過規定標準或者限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三十四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條例》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工資,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工資,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第三十五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并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報省人民 *** 批準后執行。河北省最低/平均工資數據,因2021年暫未調整最低/平均工資,沿用上一年度適用標準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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