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職業病辭職工齡補償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員工離職應該怎么要求經濟補償?,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職業病辭職工齡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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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應該怎么要求經濟補償?
不是所有的員工離職都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離職分為勞動者自動離職和被迫離職兩種,前者根據法律規定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后者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利益的;和勞動合同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簽訂或變更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及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等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金應該如何操作呢?
勞動者被迫離職想要得到經濟補償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單位存在以上法律規定的情形的證據,然后以用人單位存在上述違法違法情況作為理由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通知,為了固定證據,實踐中都是通過EMS快遞解除通知到用人單位處,只要快遞顯示到達單位,勞動者就可以離開單位,然后申請勞動仲裁。切記,解除通知一到單位就要離開,否則會被認為是雖郵寄了解除通知但實際上訴仍在單位工作,勞動者以自己的行為撤銷了解除通知,從而沒有達到郵寄的目的。
郵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動權,這個時候有的單位會直接和你協商解決,金額差不多的話基本上都已經協商了。實踐中也有單位不見棺材不落淚,死活不協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前期搜集了單位違法證據并郵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經濟補償金就沒有任何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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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工齡計算最新規定?
(一)公務員工齡的計算:
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任命為公務員之日所屬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屬月份的年數(不滿1年時,每個月按1/12計算)。
2、退休的公務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為公務員時,按照本人意愿,根據以前的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役時間可以與第1項的工齡合并計算。
3、任用為公務員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不是志愿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第1項的工齡。
4、給予退休津貼時,除了因下列情況以外的離職期間,需從工齡中減去其1/2。(1)因公負傷、職業病;(2)按照兵役法服役時間;(3)被國家機構,外國機構臨時雇用;
(4)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的工齡。
(二)工齡的合并計算
1、要求合并計算工齡者,需把工齡合并計算申請書通過所屬機關首長遞交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
2、被批準進行工齡合并計算的公務員,需把當時領取的退休待遇(根據公務員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的有關規定受減發或取消待遇等限制,按照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領取的待遇辦理)或保險儲金加上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退還給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
3、根據第2項規定,需返還的退職待遇,可以分期付款。這時應加算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
4、一次性返還原領取的退休待遇的,返還金需在接到合并計算通知書30日以內付清。分期付款的,需要從接到合并計算通知書的下個月開始,在領取月薪時交付給保險儲金征收機構。
派遣到合資公司被裁員,原公司的工齡能主張由合資公司補償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派遣工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是派遣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到派遣協議約束。因此,被派遣到合資公司裁員后,應該依據派遣協議中的約定,查看是否有相關的補償條款。如果派遣協議中存在相關的補償條款,那么被裁員的派遣員工應該可以要求合資公司進行補償。另外,對于原公司的工齡是否能夠主張由合資公司補償,在實踐中,主張權的實現可能存在一定的工作難度。因為原公司的工齡并不是直接和合資公司的用工關系掛鉤,除非合資公司在派遣協議中明確規定了原公司工齡的轉移或繼承規則,否則該要求很可能會被合資公司拒絕。最好的辦法是,被裁員的派遣員工應該與原公司以及合資公司進行溝通和協商,盡量達成一致意見,以爭取到最好的補償方案。同時,也建議在簽署派遣協議時,認真閱讀協議內容,在協議中盡量爭取到自己的合法權益。
文章分享結束,職業病辭職工齡補償標準和員工離職應該怎么要求經濟補償?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