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中輕傷與重傷的劃分,以及工傷中輕傷與重傷的劃分區別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事故按傷害的嚴重程度分為
- 2、輕傷重傷等級劃分
- 3、輕傷和重傷的鑒定標準
工傷事故按傷害的嚴重程度分為
工傷事故按傷害的嚴重程度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按照目前的劃分標準,死亡事故按傷亡人數多少又可分為:
一般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多人事故時包括輕傷和重傷的事故;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事故;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 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輕傷重傷等級劃分
鑒定標準,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相關的法律依據為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一、定義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定義重傷為“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為“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二、損傷程度等級劃分原則
A.1?重傷一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嚴重危及生命;遺留肢體嚴重殘廢或者重度容貌毀損;嚴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A.2?重傷二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危及生命;遺留肢體殘廢或者輕度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A.3?輕傷一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A.4?輕傷二級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A.5?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A.6?等級限度
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輕微傷的上限與輕傷二級相銜接,未達輕微傷標準的,不鑒定為輕微傷。
輕傷和重傷的鑒定標準
輕傷,重傷是以《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為鑒定標準。在刑事案件中,法醫進行傷情鑒定的判定標準是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根據該標準,人體損傷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三個等級。具體的判決情況也還是需要看根據機關來判斷。國家對于這種情況的鑒定標準表述還是很清楚的。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人體輕微傷鑒定標準,眼不重傷害鑒定標準很多啊。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一眼矯正視力<0.05,鑒定標準。另眼矯正視力≤0.20.25;一眼矯正視力<輕傷害鑒定標準,人身損害鑒定需由專門機關來完成。如果鑒定下來構成輕傷的,屬于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處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也可以要求對方對損害進行民事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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