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濟寧國有土地補償費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山東農村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和明細?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濟寧市退林還耕補償辦法?
1、林木補償標準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二)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山東農村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和明細?
一、山東修路征地補償標準法規是什么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二、《土地法》相關法規
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 *** 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五十條地方各級人民 *** 應當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從事開發經營,興辦企業。
第五十一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三、征地補償管理
(一)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 *** 備案。
四、至山東補償平均費用參考
(一)補償參考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參考
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以上是山東修路征地補償標準相關信息。個人和企業等機構可以有土地的使用權,國家要征收使用已有用途的土地,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征收和公示于眾,財務接受監督。土地上已經種植農作物、建成建筑物的的,要同時補償作物損失的費用和設施補償費。各地區的補償費和平均年產值以國土資源部門的數據為準。
修路占耕地,每畝補償多少錢?
如果因為修路,農民的耕地被占用,國家給予的補償還是比較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也就是說,農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可以得到4項補償,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付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等。現在就分別說一下各項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為: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具體標準如下
a:旱田平均補償5.3萬元/畝,水田平均補償9萬元/畝,菜田平均補償15萬元/畝。
b、關于征收的基本農田補償標準為:旱田平均補償5.8萬元/畝,水田平均補償9.9萬元/畝,菜田平均補償15.6萬元/畝。
c、關于征收的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補償13.8萬元/畝。
d、關于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和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補償13.6萬元/畝。
e、關于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溝、荒灘和未利用地平均補償是2.1萬元/畝。
f、關于房屋補償標準為樓房(二層以上)補償3300元/平方米,搗制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方米,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方米,平房或者草房補償1900元/平方米等。
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補償標準也略有不同。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償費是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或個人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現在就看一下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償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a: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其中,年產值的計算,與土地補償費年產值的計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單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因人均耕地的數量和平均年產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單位年產值高,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就高,反之則低。
b: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比如林地等,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另外,《土地管理法》規定,人口數必須按農業人口計算,非農業人口不在計算之中,必須是擬議征地前居住的人口,開始擬議征地后遷入的戶口不包括在內。
c: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按照以上規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3附著物補償費
附著物補償費是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水井、果樹等或其他設施因征地被損毀而向該附著物物權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如果耕地上附屬物,可以按以下補償標準予以補償:
二層以上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飲用水井每眼補償1000元,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果樹補償標準:
鮮果類:包括蘋果、梨、桃、杏、柿子、棗、紅果、李子、櫻桃等,在盛果期樹:按該樹盛果期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計算補償費,在初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4—0.5倍計算補償費;在衰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2—0.5倍計算補償費;在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按初果樹年產值的0.6—0.8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樹產值的1.0—1.2倍計算補償;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樹年產值的1.2—1.5倍計算補償;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樹年產值的1.5—1.8倍計算補償;在幼樹苗圃:按當年同種苗木市場價格補償。
干果類包括核桃、板栗等,在盛果期樹:按該樹種盛果期三年平均產值的10—13倍計算補償費;在初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2—0.5倍計算補償費;在衰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3—0.5倍計算補償費;在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1—0.3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3—0.4倍計算補償;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4—0.5倍計算補償;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5—0.6倍計算補償;四年以上至初果期前,按初果期樹的0.6—0.9倍計算補償。
葡萄,在盛果期樹:按葡萄盛果期三年平均產值的4—6倍計算補償費;在初果期樹:按盛果期果樹補償標準的0.4—0.6倍計算補償費;在未結果幼樹:栽后不滿一年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1—0.5倍計算補償;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樹年產值的0.3—0.4倍計算補償。
一般樹木補償標準
普通樹木類:包括楊樹、柳樹、、榆樹、槐樹等:胸徑5cm以下的,每棵3~10元;胸徑5cm以上,10cm以下的,每棵10~20元;胸徑10cm以上,15cm以下的,每棵12~30元;胸徑15cm以上,20cm以下的,每棵30~40元;胸徑20cm以上,25cm以下的,每棵40~50元;胸徑25cm以上,30cm以下的,每棵50~60元;胸徑30cm以上的,按木材市場價格計算補償費。
經濟林類包括紫穗槐、簸箕柳、灌木叢等栽植幼樹2年內的每墩(叢)3~5元;栽植經濟林3~5年(含5年)每墩(叢)6~10元;栽植經濟林6年以上的每墩(叢)11~15元。經濟林當年平茬、切枝的每墩(叢)按6元補償
常綠樹類包括松柏等,常綠樹按一般樹木同等胸徑的2~4倍補償。
苗圃類包括果樹幼苗、林木幼苗等:果樹苗、常綠樹苗、一般樹木苗按當年市場價格計算補償。
4:青苗補償
青苗補償就是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青苗類包括:玉米、小麥、水稻、高粱、大豆、蔬菜等,經批準征占用時,對種植期內的作物依據上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鄉鎮糧食產值計算予以補償。
國家修建公路或者修建鐵路占用農民耕地,會依據法律的規定給予農民合理的補償款,但是全國并不是統一標準,各地會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補償實施方案,補償標準多少會有所差異。
可以說,以上四項征地補償款也是多方面考慮了農民利益,最大的保護了農民利益,但是,有的地區有的相關人員執行起來往往就有了偏差,特別是一些村級干部,對 *** 下撥的征地補償款往往存在截流或者私吞現象,造成農民的征地補償款得不到足額的補償,這樣往往會引起許多 *** 案件,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另外,如果 *** 給的征地補償費足額及時到位,也希望廣大農民朋友支持 *** 工作,不要當釘子戶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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