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與侵權可以雙重主張,以及工傷侵權雙賠嗎,什么原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侵權與工傷待遇兼得可以嗎
- 2、第三方侵權和工傷同時賠付嗎
- 3、因第三人致傷,工傷職工可獲工傷與民事的雙重賠償嗎?
- 4、工傷保險待遇侵權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 5、工傷侵權能否雙重賠償
- 6、工傷和侵權競合是否可以雙賠
侵權與工傷待遇兼得可以嗎
1、是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的依據如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①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要參加 工傷保險統籌 ,為勞動者 繳納工傷保險 費。
2、可以。當事人的損害后果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同時符合工傷條件的,可以獲取雙重賠償。二者雖然基于同一損害事實,但只存在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中,互不排斥。
3、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4、法律分析: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5、工傷賠償和第三方賠償不沖突。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可以雙重獲得賠償的,不過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等費用不能雙重要求的。
6、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方侵權和工傷同時賠付嗎
1、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2、工傷待遇和人身傷害賠償金,有些是不能重復享受的。比如,醫療費報銷。如果有第三人責任的,應當有第三人按責任比例支付。第三者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包括醫療費和工傷保險待遇。
3、勞動者的工傷如果是由第三人傷害造成的,受傷勞動者可以同時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損害賠償。
4、法律分析:因為第三人侵權認定為工傷的,可以民事賠償和工傷保險待遇雙賠,但工傷保險不賠償工傷醫療部分。
因第三人致傷,工傷職工可獲工傷與民事的雙重賠償嗎?
“可以,因用人單位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向第三人主張人身損害的侵權責任,并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接下來,就讓我們和我一起去看看相關的內容吧。
工傷保險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發生工傷事故,以下情況可以獲得雙重賠償: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則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工傷職工可以獲得雙重賠償。
工傷侵權可以雙重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 民事賠償責任 。例如職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待遇侵權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工傷保險待遇是可以和損害賠償同時要求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就醫治療支付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費、必要的營養費。
不可以,職業病除外。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依法參加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之后,不可以在按民事侵權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
侵權責任跟工傷能否同時主張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工傷是由第三人侵權行為造成的,受傷職工是可以同時主張工傷保險和人身損害賠償的。
工傷侵權能否雙重賠償
法律分析: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是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的依據如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①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要參加 工傷保險統籌 ,為勞動者 繳納工傷保險 費。
工傷和侵權競合是否可以雙賠
法律主觀: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法律分析: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受害人工傷的,工傷與侵權賠償可以兼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是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的依據如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①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要參加 工傷保險統籌 ,為勞動者 繳納工傷保險 費。
法律分析:關于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主張、同一損失項目可否重復賠償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
工傷待遇和人身傷害賠償金,有些是不能重復享受的。比如,醫療費報銷。如果有第三人責任的,應當有第三人按責任比例支付。第三者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包括醫療費和工傷保險待遇。
侵權責任跟工傷能否同時主張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工傷是由第三人侵權行為造成的,受傷職工是可以同時主張工傷保險和人身損害賠償的。
關于工傷與侵權可以雙重主張和工傷侵權雙賠嗎,什么原則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