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退休后工傷補償標準,有工傷證退休如何補償呢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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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東工傷賠償標準
2021年山東省工傷賠償標準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1款、第2款、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準支付。如《威海市關于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4、備注:山東省在設區的市實施全市統籌。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準支付。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4、備注:山東省在設區的市實施全市統籌。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山東省工傷輔助器具項目與費用限額標準。
2、要求: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持工傷認定結論、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配置確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山東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項目與費用限額標準》。
4、備注: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根據協定的配置項目和標準為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出該標準的,不予支付。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1條。
(七)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八)生活護理費
1、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
(九)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一般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2條;第23條。
4、備注: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及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制定。
(十)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經傷殘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傷殘為22個月、六級傷殘為1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36個月、六級傷殘為30個月。
2、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4條、第25條第1款;第3款。
4、備注:(1)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2)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十一)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八級傷殘為10個月;九級傷殘為7個月;十級傷殘為4個月;獲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5條第2款、第3款、第4款。
4、備注:(1)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2)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由于企業工傷退休職工去世,其喪費如何領取
工傷職工是比較特殊的,企業工傷職工如果是因工傷去世,待遇是一種情況:包括喪葬費,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年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三項待遇,一般至少有80萬元以上。
退休后去世一般就不能算工傷了,只能算退休因病去世計算。
當然還是有特殊情況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也就是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喪葬費是指所在地區6個月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撫恤金是根據供養親屬的數量每人發放30%或40%生前退休工資。
當然工傷1~4級職工領的是傷殘津貼,退休工資高于傷殘津貼,則按退休工資發。如果退休工資低于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齊相應傷殘津貼標準。
如果是傷殘5~10級的職工,就是要按照因病非因公死亡去世,來發放待遇了。這種情況下待遇一般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退休職工喪葬費標準,一次性撫恤金或者救濟金標準,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等等。
不管是否會因公死亡,個人賬戶的養老金都是可以繼承的,上面的兩種情況也是這樣,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
喪葬費標準各省市相差各異的,但是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能夠達到6個月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上海市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省是3個月,北京市是5000元,而山東省只有1000元。
一次性撫恤金待遇,各地相差的也很大。山東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寧夏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而福建省則壓根沒有相應的撫恤金待遇。
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各省市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很難調整。山東省2018年是6年來首次調整,將有關供養親屬困難補助標準提升至530元、480元和430元,比以前提升了70元。
一般退休后的職工,這些待遇都是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都會有養老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打到個人賬戶。但是由于各地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發布的時間差異問題,山東省一般是7月份左右才開始撥付。
9級工傷退休有什么待遇
九級傷殘退休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十級傷殘2021退休標準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計算:本人工資X停工留薪期月數=3、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計算:本人工資X7=4、如果勞動合同終止或者合同未到期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各地的標準不盡相同,如果需要計算請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補充回答。
但是,如果工傷后在單位工作至退休,沒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有工傷證退休如何補償呢
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養老金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其余人員,沒有補償。《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關于本次退休后工傷補償標準和有工傷證退休如何補償呢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