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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私了到什么部門?
工傷私了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單位內部一般是找人事部門或者行政部門。公了就要找社保部門。
[img]工傷可以私了嗎 工傷是否可以私了?
一、 工傷 可以私了嗎 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并啟動 工傷認定程序 。這種情況下的私了協議是有效的,因為 勞動法 賦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和解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國家安全勞動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事故,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協商解決。 企業與用人單位發生 工傷待遇 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 勞動爭議 的有關規定處理。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 勞動糾紛 (自然包括工傷糾紛)協商調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許協商調解是因為這種協商既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又節省了大量的仲裁或 訴訟 的成本,節約了社會資源,對社會的進步發展是有利的。 同時《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四十三條6868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因此說,只要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的內容又是真實的,在用人單位上報主管部門的前提下,工傷私了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二、工傷賠償私了協議是否有效? 1、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既未向主管部門上報,又未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在這種情況下的協議是無效的。因為該行為屬隱瞞不報,逃脫了勞動監管部門的監管,最終破壞了國家的勞動安全制度,也損害了勞動者的健康權利,違反了法律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該協議自始無效。 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 *** 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 職業病 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該法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待工傷的行為標準是“應當??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是強制性的。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該法條同樣規范用人單位行為標準是“應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屬強制性規定。 2、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并啟動工傷認定程序。這種情況下的私了協議是有效的,因為勞動法賦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和解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國家安全勞動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事故,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協商解決。只要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的內容又是真實的,在用人單位上報主管部門的前提下,工傷私了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3、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并啟動工傷認定程序,這種情況下達成的賠償協議,如果 賠償金 額低于法定工傷待遇標準的,此協議是可以申請變更或撤銷的;申請變更或撤銷前協議是有效的。 同樣一份工傷私了協議,可能出現有效、無效、可變更或撤銷三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定性為有效或無效。 在 工傷事故 發生之后,實際處理的步驟就是先申請進行工傷認定,認定構成工傷的那么再申請進行 傷殘鑒定 ,確定了工傷的 傷殘等級 之后,才能根據當地的 賠償標準 來計算應該對受傷員工作出怎樣的賠償。
工傷糾紛找什么部門可以馬上調解
工傷糾紛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馬上調解。具體流程如下: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
3、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
4、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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