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病人病例,以及工傷病史情況怎么填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病例什么樣
- 2、工傷病人病歷要注意寫明哪些
- 3、工傷病厲怎么年審需要什么材料
- 4、出了工傷事故住院期間病例應該誰拿
- 5、工傷處理中病例和診斷書哪個比較重要?如果只有病例可不可以?
- 6、南京市工傷病歷怎么用
工傷病例什么樣
工傷病例材料有以下幾樣: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
2.職工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單獨附照片一張
3.傷病情材料原仵,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書4.本人身份證復印任三份
[img]工傷病人病歷要注意寫明哪些
發生事故的日期、具體時間。工傷病歷的書寫,包括發生事故患者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等,發生事故的日期、具體時間、還有在什么地點發生的事故、受傷的具體情況、有沒有證人、要通過問診,還要查體、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等醫療活動都要寫上去,要客觀、真實、準確、及時、規范、完整。
工傷病厲怎么年審需要什么材料
員工工傷出院之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需要齊全的醫療資料,需要員工出示病例的原件,上交病例復印件,復印件需要 有醫院的復印章才可以。
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出了工傷事故住院期間病例應該誰拿
住院病歷由醫院保存。
工傷職工住院病歷,是由醫療機構保存的,并不交由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到醫療機構復制病歷。用人單位因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等需要,可以要求工傷職工復制病歷提交。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
國衛醫發〔2013〕31號
第十條 門(急)診病歷原則上由患者負責保管。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室或者已建立門(急)診電子病歷的,經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門(急)診病歷可以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
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并依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形式進行審核。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條 公安、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保險以及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部門,因辦理案件、依法實施專業技術鑒定、醫療保險審核或仲裁、商業保險審核等需要,提出審核、查閱或者復制病歷資料要求的,經辦人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后,醫療機構可以根據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歷:
(一)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保險或者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出具的調取病歷的法定證明;
(二)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三)經辦人本人有效工作證明(需與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保險或者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一致)。
保險機構因商業保險審核等需要,提出審核、查閱或者復制病歷資料要求的,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工傷處理中病例和診斷書哪個比較重要?如果只有病例可不可以?
病歷更重要,只有病歷可以。
病歷是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進行檢查、診斷、治療等醫療活動過程的記錄。也是對采集到的資料加以歸納、整理、綜合分析,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患者醫療健康檔案。包含了工傷職工整個工傷檢查、診斷、治療活動過程。而診斷證明只是其中的一個部分。在工傷處理中,工傷認定只要診斷書即可,勞動能力鑒定必須提交病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傷認定辦法》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南京市工傷病歷怎么用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治療病例在工傷認定時需要復印件,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是需要提供復印件,在申請工傷待遇審核時需要提供首次病例的復印件。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待遇審核需要資料:
工傷及職業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勞動能力鑒定書一份或醫療終結鑒定表一份;醫療發票、住院總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復印件;轉入賬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關于工傷病人病例和工傷病史情況怎么填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