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房屋糾紛時效
拆遷房屋糾紛的時效主要包括兩個方面起訴時效和調解時效。
起訴時效是指拆遷房屋糾紛當事人要求訴訟解決的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時效一般為兩年。也就是說,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兩年內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兩年,則被視為訴訟時效已經失效。
調解時效是指拆遷房屋糾紛當事人要求仲裁、調解的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組織法》規定,調解時效一般為一年。也就是說,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應當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仲裁、調解。如果超過一年,被視為調解時效已經失效。
二、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1.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在拆遷過程中,當事人應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身權益,以便在糾紛發生時有所準備。
2.保留證據
當事人應當保留拆遷過程中的相關證據,如拆遷通知書、協議書、拆遷賠償款收據等,以便在糾紛發生時提供證據。
3.及時 ***
當事人應當在發現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 *** ,不要拖延時間。如果需要訴訟或調解,則應當在時效內提起訴訟或申請調解。
4.尋求專業幫助
當事人可以尋求專業律師或權益保護組織的幫助,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綜上所述,拆遷房屋糾紛的時效一般為兩年(起訴時效)或一年(調解時效)。當事人應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保留證據,及時 *** ,尋求專業幫助,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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