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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復議中可以適用調解的事項有
行政復議可以調解的情形具體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稅務行政復議調解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適用和解、調解: (一)被申請人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等。
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事項,適用本規則。
第一章 總 則第二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事項,適用本規則。
【答案】:D 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的調解。
行政復議調解的范圍
1、行政復議的調解范圍:對拘留、罰款、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限制人身自由或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2、行政調解的范圍包括: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
3、法律分析:行政調解的范圍主要包括: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
4、因此,對行政機關的下列行為,不能申請復議: 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
5、行政復議的范圍,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復議機關請求復新審查的范圍。同時它也是行政復議機關行使行政復議權的權限范圍。
行政復議可以調解嗎
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 法規 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行政復議適用調解。如果當事人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定的自由裁量權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或者是因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而申請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法律分析】行政復議適用調解。行政復議調解是發生在行政復議案件審查過程中.由行政復議機關和行政復議雙方當事人參與。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針對行政爭議標的進行的旨在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的活動。
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平等原則、高效便民原則、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回避原則、不公開原則進行調解。合法性原則: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
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未作回復的,視為不同意和解。以上就是稅務行政復議可以和解、調解的依據綜上,稅務行政復議可以適用調解的包括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涉稅舉報獎勵等六個方面。
[解析]雖然《行政復議法》中沒有規定凋解制度,但行政復議實踐中調解被大量地運用于處理行政爭議的過程中.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中增加了調解結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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