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殘廢以后每月還可以領工資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因工傷而殘廢退休后有沒有補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領傷殘一次性補助金單位每月否發工資
- 2、工傷傷殘鑒定后還可以向公司領取工資嗎
- 3、鑒定工傷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啥時候發給本人?
- 4、工傷以后每月有補償嗎
- 5、工傷評殘后每月領工資,還可以領傷殘津貼嗎?為什么?謝謝!
- 6、工傷后單位給幾個月的工資?
領傷殘一次性補助金單位每月否發工資
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后,如果還繼續在工作的,當然可以領取工資;如果已經離職的,當然沒有工資了。
《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準作出如下規定:一級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補助金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上述規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以傷殘等級為依據,傷殘等級按一至十級劃分,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標準也按一至十級相區分,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月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附則的規定,該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以后所說的“本人工資”都適用該標準。
[img]工傷傷殘鑒定后還可以向公司領取工資嗎
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不變;停工留薪期滿,需要繼續治療的,提交治療工傷醫療機構證明,一般按照不低于病假工資標準發放生活津貼。
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由所在單位按照當地勞動和衛生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以及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參考資料: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京勞社工發[2003]195號
第十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繼續治療的,必須有工傷醫療機構的休 假 證明,其工傷醫療費用予以報銷,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標準不得低于病假工資。
鑒定工傷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啥時候發給本人?
工傷員工完成傷殘等級鑒定以后,鑒定機構一般會在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拿出鑒定結果,員工在拿到傷殘等級報告以后,就可以向社保所在地的工傷醫療保險機構申報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工傷醫療保險機構在收到完整齊全的資料以后,
會在7個工作日完成一次性傷殘補償金的制表,上報,審批手續,然后將支付報告遞交到社保中心的財務部門進行支付。這筆錢將支付到單位帳戶上,不過是有指定名字(公司工傷員工)和支付憑證。然后由企業再支付給員工本人。員工應該是一個月以內就可以拿到這筆錢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由社保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照工傷傷殘等級計算,例如十級的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這里的本人工資為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擴展資料: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補助金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補助金
工傷以后每月有補償嗎
符合退出勞動崗位和生活護理條件的,每月有補償,其他人員沒有每月補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存在生活自理障礙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40%、50%按月發放生活護理費。存在生活自理障礙的是一至三級的工傷職工,以及四級傷殘的部分工傷職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勞動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75——90%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改發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差。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五至六級傷殘的,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勞動崗位,保留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按本人工資60——70%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用人單位和本人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它工傷職工沒有每月的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評殘后每月領工資,還可以領傷殘津貼嗎?為什么?謝謝!
可以的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后單位給幾個月的工資?
工傷一次性賠償是幾個月工資需要看當事人被評定的傷殘等級,由此來定傷殘補助金金額。《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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