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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自首與一般自首有哪些區別
法律分析:(一)設置體系不同: 一般自首與準自首僅規定于刑法典總則中,而特別自首制度則是由刑法典分則所自行設立和規定的。
(1)設置體系不同。一般自首僅規定于刑法典總則中,而特別自首制度則是由刑法典分則所自行設立和規定的。(2)效力范圍不同。
特別自首與一般自首的區別如下:相對于一般自首,特別自首之所以特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1)適用對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適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別自首只適用于已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法律分析: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特別自首,亦稱準自首,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有什么區別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有六個區別:(1)設置的體系不同;(2)效力范圍不同;(3)適用對象不同;(4)成立條件不同;(5)處罰原則不同;(6)立法導向不同。
①適用對象不同:一般自首是并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控制之下;特別自首是已經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分子。
坦白與準自首的區別大嗎?
1、但是,自首與坦白與也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具體如下:特別自首也叫做準自首。首先,主體比較特殊,是已經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其次,如實供述的是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刑。
2、(3)從寬量刑情節不同自首是法定的從寬量刑情節,坦白是酌量的從寬量刑情節。
3、自首與坦白的性質不同:自首屬于主動投案的情形。一般自首是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準自首雖然不是主動投案,卻有著自首的本質特征,即認罪并愿意接受懲罰,節約了司法資源。
4、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坦白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5、一般自首與坦白的關鍵區別在于是否自動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動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別自首和一般自首有什么區別
1、法律分析:(一)設置體系不同: 一般自首與準自首僅規定于刑法典總則中,而特別自首制度則是由刑法典分則所自行設立和規定的。
2、(1)設置體系不同。一般自首僅規定于刑法典總則中,而特別自首制度則是由刑法典分則所自行設立和規定的。(2)效力范圍不同。
3、法律分析: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特別自首,亦稱準自首,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區分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準自首)有哪些意義?
1、一般自首與準自首僅規定于刑法典總則中,而特殊自首制度則是由刑法典分則所自行設立和規定的。-2效力范圍不同。
2、一般自首適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別自首只適用于已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適用條件的特殊性,特別自首的適用條件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3、法律分析:準自首又被叫做特殊自首,一般是指采取了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主動去向司法機關供述,還沒有被掌握的非同種犯罪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都視同為自首處理,特殊自首相對一般自首主要表現在,適用對象的特殊性。
特別自首和坦白區別
法律分析:特別自首的主體,必須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還必須符合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這一實質性條件。坦白指的是,在犯罪之后,被動歸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成立坦白。
(三)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而坦白只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并且,在一般情況下,自首比坦白的從寬處罰幅度要大。
最后,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而坦白只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并且,在一般情況下,自首比坦白的從寬處罰幅度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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