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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檢察院抗訴
1、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有立案審查、決定提出抗訴、制作抗訴書、派員出席法庭。(一)立案審查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2、需要延長審查期限的,由檢察長批準;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應當制作《提請抗訴報告書》,并將審判卷宗、檢察卷宗報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再審法庭。
3、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刑事被害人對刑事判決不服向哪些部門提起抗訴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終審判決、裁定尚未執行的申訴,由監所檢察部門辦理。
這種申訴屬于訴訟申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由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受理。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刑事被告人抗訴咋辦,刑事被告人要怎么提起刑事抗訴
法律分析: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應當在接到判決、裁定的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被害人在收到判決書后,不服判決的,五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
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指令再審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人民檢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指令后,應當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時間、地點出席再審法庭支持抗訴,實現對再審活動的法律監督。
法律分析: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經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可以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不服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上級檢察院認為抗訴正確的,應當支持抗訴;認為抗訴不當的,應當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檢察院。下級檢察院認為上級檢察院撤回抗訴不當的,可以提請復議。
刑事申訴無果可以抗訴嗎
1、法律分析: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經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可以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不服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2、可以。 關于印發《人民檢察院辦理 刑事申訴 案件規定》的通知第五十三條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刑事申訴案件,或者人民法院依據人民檢察院再審檢察建議決定再審的刑事申訴案件,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作出的判決、裁定,由派員出席法庭的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審查并提出意見。
3、法律分析:可以抗訴。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未經再審裁決之前原判決不停止執行。如果上級法院認為事關重大,雖沒有再審裁決,也可以下裁定暫停原生效判決執行,等待再審結果。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也可以向媒體、人大、黨委等申訴控告,推動上級法院再審。
4、如果是刑事案件或者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對民事部分不服可以上訴,對刑事部分不服的不可以上訴,只能找檢察院要求檢察院抗訴。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對判決不服可以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具體如下:如果刑事判決還沒生效。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請求檢察機關抗訴。
5、受理抗訴的法院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的,提出抗訴的檢察院可以指令再審法院的同級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
關于刑事訴訟怎樣才能提起抗訴和刑事提請抗訴程序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