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手煙指的是購買煙草制品后再次出售給他人。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否違法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未經煙草專賣機構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煙草制品。”這意味著,如果個人購買了煙草制品后再次出售給他人,就屬于未經許可銷售煙草制品的行為,是違法的。
此外,煙草專賣機構許可的銷售點也必須遵守相應的規定,比如要遵守價格標準等。如果銷售點違反規定,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那么,如果被發現從事轉手煙的行為,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銷售煙草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草專賣許可證?!?/p>
因此,轉手煙是違法的行為,一旦被發現,將會面臨罰款甚吊銷煙草專賣許可證等處罰。
總之,我們要時刻遵守法律法規,不要從事違法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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