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退休協商離職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退休,退職,離休,離職之間什么區別?什么是離職?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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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員工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嗎?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在筆者多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過程中,曾經辦過與傷殘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事宜。現根據您提出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為您做詳細分析,提出相應建議。
第一部分:分析問題從您的問題可以提取3個問題點,下面我們來一起逐個分析一下:
1.什么是傷殘員工。
分析1:發生事故后,先做工傷認定。一般來講,員工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可由公司(事發之日起30日內)或員工(事發之日起1年內)本人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您的問題,想必已經認定完工傷了,在這一部分就不做展開。如果沒有做工傷認定,建議您先去做認定哦。否則更談不到傷殘等級、傷殘員工了。
分析2:在這里要規避一個誤區:認定完工傷≠能夠確定傷殘等級≠傷殘員工。通俗來說,就是你做了工傷認定以后,還沒完。需要在員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時,將鑒定結果一般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依據和要求: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勞動能力鑒定,這個網上都有,您可以查到,我就不做詳細展開了。
做完勞動能力鑒定以后,會確定您的傷殘等級,這樣您屬于傷殘員工。如果鑒定以后,沒有對應傷殘等級,您還不能成為傷殘員工。
如果還沒有做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那建議您去做傷殘等級鑒定吧。確定好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部門會按照對應等級支付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那么您可以按照對應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待遇。詳見下表:
工傷有關待遇計算依據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本人工資計算。(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協商解除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工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
(3)傷殘津貼按本人工資計算,按月發放。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5)喪葬補助金。包括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工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
(6)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注意:上述1-6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協商解除后由人單位支付)。計算月工資標準一般按照員工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做比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過統籌地區崗平工資的三倍。
(8)停工留薪期工資。計算月工資標準一般按照員工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做比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過統籌地區崗平工資的三倍。
注意:上述7-8由用人單位支付。
2.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關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很多種,我重點結合您的問題,重點分析幾個可能與您相關的內容:
分析1:按照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個是最常見的一種解除方式。,但一定要區分一個關鍵點,最初的發起者是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公司主動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員工主動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與公司協商一致的,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主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分析2:按照過“有無過失”解除勞動合同。實操中,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勞動者有過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來講,就是責任在勞動者,勞動者犯了嚴重錯誤,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例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等等。一旦事實成立,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2)勞動者無過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來講,就是責任不在勞動者,勞動者沒有犯錯,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情形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這個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
情形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意:實操過程中,不勝任工作和轉崗難點在于取證:
(1)公司以這個理由辭退員工,需要提供勝任標準等有關證據。也就是說,什么叫做勝任,干到什么程度叫合格,這些應該是提前就約定好的,而不能先生孩子后上戶口!
(2)轉崗過程要有證據。一般來講,在不勝任原崗位以后,還應進行至少2次以上的轉崗。轉崗期間要有明確的理論或實操考核依據,充分證明轉崗不合格方可認定為不勝任。
如果不能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公司以情形2的理由解除合同未免有些牽強,一般來講,法律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3.經濟補償金。
分析1:計算工作年限。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簡單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
2.計算基數。計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計算封頂。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賠償金的計算。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七條。
第二部分:給出建議由于問題中提供信息較少,筆者假設了2個前提條件,分別給出對應建議,請您結合實際再仔細斟酌,僅供參考。
前提條件1:您已經認定完工傷,經過勞動能力鑒定,且已經取得傷殘等級認定的。
情形1:如工傷期滿后,傷殘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只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提供)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公司提供)。您可參考我第一部分關于工傷待遇解析。具體要以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的標準為準。
情形2:如工傷期滿后,企業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分情況討論:
(1)以雙方協商一致為由解除的,有經濟補償金。
(2)以勞動者有過失為由的有關情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只有兩個一次性,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提供)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公司提供)。
(3)以勞動者無過失,按照第一部分無過失的情形1提到的,即: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這個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享受兩個一次性,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提供)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公司提供)。
(4)以勞動者無過失,按照第一部分無過失的情形2提到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有兩個一次性,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提供)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公司提供)。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前提條件2:只申報工傷無傷殘等級、或者壓根就沒有申報工傷的。
符合前提條件2的,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不享受工傷保險的兩個一次性,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建議趕緊去做勞動能力鑒定吧,確定傷殘等級。如果鑒定成功,則符合前提條件1,可按照上述情形1和情形2來進行選擇。)
情形1:如工傷期滿后,傷殘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無經濟補償金。
情形2:如工傷期滿后,企業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分情況討論:
(1)以雙方協商一致為由解除的,有經濟補償金。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2)以勞動者有過失為由的有關情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
(3)以勞動者無過失,按照第一部分無過失的情形2提到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以這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無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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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了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補償?
離職索要補償要掌握兩條基本規則:
一、本人自動離職本人自動離職,不論是什么原因,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任何補償的。但是,如果因為勞動合同不到期限,勞動者擅自離職,造成了公司工作、業務上的損失,用人單位有權向勞動者提出索賠。
二、公司強迫離職如果勞動合同已到終止期限,用人單位不想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職工離職時,用人單位應將所欠的工資、福利結清,并將社保費繳至勞動者離職的那個月。
另外,工傷人員,被鑒定為5級以上的傷殘人員,用人單位不準與其解除勞動合同。20年教齡的教師辭職給多少補償?
教師辭職沒有補償,與教齡長短無關。
我是一個有著十幾年教齡的教師,2017年選擇辭職,現在在從事互聯網新零售行業。我以我的經歷告訴你,教師主動申請辭職沒有任何補償。五險一金中唯獨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辭職手續辦理好之后,拿著教育局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文件,可以把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在沒有用來辦理購房貸款的情況下)。五險中的失業保險在這種情況下得不到賠償,因為你不是被辭退,而是主動辭職。
下面簡單說下辭職辦理的流程。
1.自己寫一份辭職申請書交給學校,校長簽字后自己送到教育管理中心。
2.教育管理中同意后,他們會拿出一份辭職報告表給你填,填好后拿回所在學校蓋章,教育管理中心蓋章。
3.自己拿著蓋章的辭職報告到教育局去找主管人事的局長簽字,然后送到人事股。
4.人事股簽字后,下發解除勞動合同文件。不忙的時候可能是當場下文件,忙的時候可能要過幾天才會下文件。
后期的一些問題都會用到這份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比如可能會牽涉到住址變更和住房公積金提取等。
教師申請辭職一般要在假期才容易得到批準,在上課期間一旦批了,會給學校的課程安排帶來麻煩,所以上課期間不容易得到批準。
在編教師干滿15年后辭職退休待遇?
教師辭職后退休待遇要看社保的繳費年限來定,如果已經繳滿了15年,那么到了退休的年齡之后就可以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但沒有滿15年的話,則需要辭職之后的教師自己補繳剩余年限內的社保。
退休,退職,離休,離職之間什么區別?什么是離職?
離休:解放前參加革命工作,現已退休的;
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退職:停止履行工作職務,保留勞動關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辦理退休手續;
離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再無任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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