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哪里辦理流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在哪兒申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申請流程
- 2、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流程
- 3、辦工傷保險流程要怎么走
- 4、工傷鑒定流程怎么走
工傷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工傷申請的流程首先是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開具工傷認定書后再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進行工傷待遇賠償,最后由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流程
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流程是什么?
1、工傷申請登記: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轄區社保處應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按照《接待登記簿(工傷)》的內容認真填寫留存備查。
2、受理工傷認定時限:事故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為受理時限,用人單位遇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受理時限,并填寫《延長申請時限受理表》。
3、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對書面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場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
4、社保處將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及有關資料,在接收申請5日內,報局工傷行政主管部門。
5、工傷認定申請信息錄入:工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社保處報送申請人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并在規定時限(15日)內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
6、材料補正:經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通知書將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7、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對符合受理范圍且材料齊全的(包括在規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但自受傷或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
8、審批延期: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在作工傷認定結論時可以等待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結論后作出。延期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要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行政部門延期審批表》,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9、送達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以及認定工傷或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以及其他需要送達的文書,分別送達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相關單位。
10、送達登記: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項決定以及其他書面材料,送達時都應當填寫《送達回證》,由收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采用掛號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應將憑據留存。
11、歸檔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工傷認定申請的所有材料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種文書材料應當在每季度進行一次整理,以每一例申請作為一份材料歸檔管理。
1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受傷職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發給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告知辦理參保手續的時間、經辦機構名稱、地址。《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應抄送工傷生育中心、勞動監察大隊各一份。
二、工傷申報主體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內容范圍、時限、受理主體: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在確定了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在發生了工傷后,勞動者在申請工傷賠償前首先要進行工傷鑒定,勞動者在提交相關的材料時也要保證材料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對相關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認同時,也是可以提出行政復議。
辦工傷保險流程要怎么走
1、提交申請:工傷認定工作由參保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2、是否受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 工傷認定申請 表》后,認為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場或在15個工作日內下達《工傷認定補正材料通知書》。決定受理的,下達《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送達用人單位、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決定不予受理的,下達《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之訴權。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應填寫《工傷認定文書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應簽收后予以寄回。 3、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收集證人證言應填寫《工傷認定調查筆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據的,應填寫《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并送達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證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提供證據的,應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延期舉證的申請,是否準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決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證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4、工傷認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應制作《 工傷認定決定書 》,在20個工作日內分別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送達《工傷認定決定書》應填寫《工傷認定文書送達回證》。 5、發放證明: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認定為工傷 或視同工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1— 10級傷殘 者,由負責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工傷證》,交 工傷保險待遇 享受人保存。
[img]工傷鑒定流程怎么走
申請工傷認定要準備的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流程是: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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