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指社會保險,是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保障公民基本生活而設立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簽署不購買社保承諾書是一種違反社會保險制度的行為,因此被認為是違法的。
在中國,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項。職工和用人單位都有義務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其中職工的繳費比例一般為8%~10%,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則根據不同的城市和行業而有所不同。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職工簽署不購買社保承諾書,其實就是要求職工放棄自己的社會保險權益,這是不合法的。因為社會保險制度是法定的社會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沒有權利單方面取消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如果用人單位強制職工簽署不購買社保承諾書,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職工如果不購買社會保險,將失去享受社會保障制度帶來的各種權益,例如養老金、醫療保障、失業救濟等。這將會給職工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和風險。因此,職工應該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保障自己的社會保障權益。
綜上所述,簽署不購買社保承諾書是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不應該強制職工簽署此類承諾書。職工應該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保障自己的社會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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