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審計合同標準版,以及合同中審計條款怎么寫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固定總價合同審計原則
- 2、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 3、審計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 4、合同審計的程序
- 5、采購合同審計的采購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
- 6、合同審計依據
固定總價合同審計原則
總價包干合同怎么審計 固定總價合同是屬于價格規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調整價格的,但如果出現一些特殊的情形時,是可以調整的。
法律分析:固定總價合同需要審計。固定總價合同是為供貨方,提供一個完成任務的固定價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須承擔完成工作的責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在這種合同中,價格保持不變,除非采購雙方均同意改變。
法律分析:要審核是否按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的工作內容,未做的扣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主要內容 審查簽訂合同的必要性。主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合同項目是否列入企業的計劃,是否已安排了相應的財務預算。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
主要是將合同各關鍵控制環節以測試表的形式進行測試,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風險點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潛在的影響和重要程度,提出規避和防范風險的措施。測試表主要包括:市場準入控制測試表。
合同審計的重點如下:合同簽訂,雙方主體。合同簽訂內容。合同總價格。合同雙方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合同簽章日期。
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審計范圍為集團公司本部和相關二級單位,主要包含系統工程、物資采購、對外投資合作、融資等方面的重大經濟合同(以正在履約的合同為主)。
審計目標:①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維護合同的嚴肅性;②檢查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條件,手續是否完備。
審查授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資格是否合法。審查授權代理書是否經公司法人授權批準,授權書是否簽章齊全,提供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是否與授權人及被授權人相符。合同簽訂前進行招標比價審計注重對價格信息的收集。
審計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審計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不用,審計合同不用繳納印花稅。 公司與會計事務所簽訂的審計協議書,不需要貼印花稅。
審計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繳納印花稅的時候要注意技術合同,技術合同包括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其中的技術轉讓合同適用不同的稅率。
企業簽訂的審計合同不要交印花稅。《國家稅務局關于對技術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9]第34號)第二條的規定,關于技術咨詢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
審計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審計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比如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征印花稅,或者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無需貼花稅,委托代理合同也無需貼花稅。
合同審計的程序
1、主要是將合同各關鍵控制環節以測試表的形式進行測試,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風險點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潛在的影響和重要程度,提出規避和防范風險的措施。測試表主要包括:市場準入控制測試表。
2、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指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反復磋商,取得一致意見的過程。
3、在合同審計程序上,我們對無問題的合同和發票在3個審計日內予以審結,并嚴格按規章辦事,執行送審合同登記、審結簽收制度,做到審計工作無遺漏。
4、對合同主體進行識別性審計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主體是指依照合同約定對總承包工程整體或單體工程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當事人。一般總承包合同有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
5、合法性進行遠程審計;就地審計是指審計組織委派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單位進行現場審計。合同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過程及合同管理進行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采購合同審計的采購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
采購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和結算方式;運輸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內部審計人員首先應審查合同中是否包含上述內容,有關規定是否明確、具體。
采購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合同主體的審計、對合同簽訂前所進行的招標比價活動的審計、對合同條款的審計以及對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情況的審計等項目。
材料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審查材料采購計劃及合同的內容是否合理合規。審查購進材料驗收憑證的手續是否健全。審查材料采購的成本是否按實際成本計價。
審查采購合同應該要包括以下條款:(1)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5)商品驗收辦法。(6)違約責任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等。
法律主觀: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商品的質量和包裝、商品驗收辦法、違約責任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等。
合同審計依據
1、因此,財務審計的主要依據有國家的法律、法規;國家主要部門或地方各級 *** 制定的規章制度;單位自己制定的會計控制制度、計劃、預算、合同等。
2、根據審計依據來源渠道分類可分為外部制定的審計依據和內部制定的審計依據。按照審計依據性質內容分類可分為法律法規審計依據、規章制度審計依據、預算計劃及合同審計依據、業務規范和技術經濟標準審計依據。
3、引入事前監督機制,加強對合同金額的監督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簽證固定總價合同一般都是依據工程預算,因此如果能對工程預算環節進行審計監督則能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工程造價中高估冒算的發生。
4、合同簽訂不規范的審計法律法規 合同內容對具體事項約定不明確,實踐中缺乏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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