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最高人民法院自訴立案標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自訴立案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拒執罪自訴立案標準
1、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
(一)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
(一)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img]當事人自訴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依據自訴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關規定,自訴案件提起訴訟需滿足如下標準: (一)有適格的自訴人 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自訴案件的 刑事訴訟程序 由于自訴人的起訴而引起,對于自訴案件,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沒有公安機關的偵查和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自訴人起訴時應明確提出控訴的對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確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起訴請求,包括指明控訴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種刑事責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訴 附帶民事訴訟 ,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三)屬于自訴案件范圍 即屬于 刑事訴訟法 第170條規定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 輕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三類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確定的具體的自訴案件。 (四)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 (五)屬于受訴 人民法院管轄 自訴人應當依據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地區 管轄的規定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刑事自訴案件 的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在我國港、澳、臺居住的中國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國港、澳、臺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港、澳、臺同胞告訴的,應當出示港、澳、臺 居民身份證 、回鄉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證明。
刑事自訴立案的要求有哪些
1、經審核,自訴狀制作符合要求,自訴人、被告人身份明確,表述犯罪事實清楚、犯罪要件齊備,提交犯罪證據材料清楚全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的受理條件的,予以登記立案,登記立案即為立案受理。 2、經審核,自訴狀制作不符合要求,應當一次性告知不符合制作要求的具體內容,要求其修改、補正。經修改、補正后符合制作要求,提交犯罪證據材料清楚全面,屬于受訴法院管轄,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登記立案并受理;不符合制作要求,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3、經審核,自訴人(代為告訴人)沒有提交自訴證據材料的,應當要求其提交或者補充。提交或者補充證據符合要求,并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不符合要求并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4、經審核,自訴人(代為告訴人)提交的犯罪證據材料現場不能確定是否清楚全面的,是否屬于自訴案件范圍,或者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接收訴狀并出具收到訴狀日期的書面憑證,在十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自訴人(代為告訴人)。 5、經審核,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告知自訴人(代為告訴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自訴,堅持向本院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發現不屬于本院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6、經審核,案件不屬于自訴案件范圍或者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告知自訴人(代為告訴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7、經審核,案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應當說服自訴人(代為告訴人)撤回自訴,不撤回的,裁定不予受理。 8、對已經登記立案的自訴案件,應當告知可以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前提下進行調解。
刑事自訴案件立案一般有哪些條件
對 刑事自訴案件 立案有以下條件:符合《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屬于本院管轄;被害人告訴;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本解釋第一條的規定; (二)屬于本院管轄; (三)被害人告訴;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自訴立案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最高人民法院自訴立案標準、最高人民法院自訴立案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