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廈門員工工傷護理標準,以及2021年廈門工傷賠償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2012年廈門工傷賠償標準
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法律分析:廈門市二級工傷賠償項目包括了: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醫療費用+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費+其他合理費用。
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這是廈門8級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主要內容。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廈門市工傷護理費標準
1、護理人員每人每日 護理費 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21日后的50%計發,并由所在單位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派員護理除外。
2、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分為兩種:合同未到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本人工資。
3、根據工傷護理費賠償標準護理費一天100元左右。
4、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申請工傷鑒定護理費的程序:申報工傷認定。
5、護理人數及護理期間由醫療機構確定;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對其有爭議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護理費由所在單位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但所在單位派員護理的除外 前兩款規定的有關費用的具體標準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
6、為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工傷護理費誰付評殘前,所在單位;評殘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廈門工傷保險賠償標準2019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廈門市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原工資水平保持不變,由單位支付。廈門市目前沒有對停工留薪的工資做出其他的規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即可。
關于廈門員工工傷護理標準和2021年廈門工傷賠償標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