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實施細則文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文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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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現行《會計法》的發文文號是多少啊?
1、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六屆第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1985年1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3、《會計法》于1985年首次頒發施行。1993年12月,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正,1999年10月,再次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由國家主席下令公布,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文號
1、《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是財政部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于2016年12月3日印發的規定。
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2〕13號)及《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3〕24號)等原有關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3、“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4、財會[2016]22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可以從財政部網站查到。
5、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調整為:(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至20000元;(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至500元。此次上調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將有利于減輕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相應稅負。
會計法2020最新實施細則
第五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實施細則總則具體如下: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塌爛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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