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014年工傷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兩個工傷傷殘等級的賠償標準?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2014年工傷補償標準和兩個工傷傷殘等級的賠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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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本標準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有關“損害、功能障礙與殘疾”的國際分類,以及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殘疾分級原則和基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5號令.制定本標準。本標準代替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本標準參考與協調的國家文件、醫學技術標準與相關評殘標準有:殘疾人標準,革命傷殘軍人評定標準等。
為使勞動能力鑒定適應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對工傷或患職業病勞動者的傷殘程度做出更加客觀、科學的技術鑒定,在總結分析10余年工傷評殘實踐經驗基礎上,對GB/T16180—1996進行了修訂與完善,并與我國勞動能力鑒定法規制度相配套,將原標準更名為《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并對以下技術原則作了調整:
——增加了總則中4.1.3醫療依賴的分級判定;
——取消了總則中關于工傷、職業病證明的規定;
——取消了總則中關于重新鑒定的規定;
——傷殘類別增加了十二指腸的損傷,同時取消了單列的耳廓缺損;
——智能減退改為智能損傷,增加記憶商,MQ.判定指標;
——取消了利手與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癥的判斷標準;
——增加了活動性肺結核診斷要點的判定;
——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
——增加了瘢痕診斷的界定;
——增加了貧血診斷標準與分級;
——修訂了6.4.1肝功能損害的判定與分級;
——修訂了6.5.4中毒性腎病和6.5.5腎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標;
——取消了輔助器具如安裝假肢的表述;
——修訂了人格改變的判定基準指標;
——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為<5%,但≥1%;
——對附?A判定基準補充的A.1智能損傷表述內容作了調整;
——取消了判定基準補充的A.3人格障礙與人格改變的表述,同時增加了“與工傷、職業病相關的精神障礙的認定”的表述;
——傷殘條目由470條調整為572條;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對“于國家社會保險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的表述改為“于國家工傷保險法規所規定的停工留薪期滿……”,達到與相關法規相銜接,以便于判斷與執行。
本標準的附?A、附?B是規范性附?
本標準的附?C是資料性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共同提出。
本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λ: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λ:中國醫學科學院協和醫院、北京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北京市紅十字朝陽醫院、北京市宣武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市安定醫院、北京市口腔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同仁醫院、北京友誼醫院、北京天壇醫院、北京市結核病胸部腫瘤研究所、北京市安貞醫院、北京市兒科研究所以及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工傷八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根據重慶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職業病鑒定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發布的《重慶市職業病賠償等級文件》,2014-2019年重慶工傷八級賠償標準分別為:2014年:20000元/人2015年:22000元/人2016年:24000元/人2017年:26000元/人2018年:30000元/人2019年:33000元/人
兩個工傷傷殘等級的賠償標準?
按照嚴重的傷殘等級支付賠償,如果兩個等級相同,可以申請合并晉級,按照晉級后的傷殘等級進行賠償。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4.2晉級原則晉級原則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4.3對原有傷殘及合并癥的處理在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工傷或職業病后出現合并癥,其致殘等級的評定以鑒定時實際的致殘結局為依據。如受工傷損害的器官原有傷殘或疾病史,即:單個或雙器官(如雙眼、四肢、腎臟)或系統損傷,本次鑒定時應檢查本次傷情是否加重原有傷殘,如若加重原有傷殘,鑒定時按事實的致殘結局為依據;若本次傷情輕于原有傷殘,鑒定時則按本次傷情致殘結局為依據。對原有傷殘的處理適用于初次或再次鑒定,復查鑒定不適用于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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