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公務員有關法律知識,以及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公考法律知識專題之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辭退)
- 2、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考什么
- 3、公考法律知識專題之公務員法(公務員交流)
- 4、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主要包含哪些
- 5、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部分會出現哪些法律題
公考法律知識專題之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辭退)
辭退的程序。辭退公務員是國家機關的一項權利。但處理不好,也會侵害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因此,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1)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決定。(2)辭退通知以書面形式送達本人。 辭退的待遇。
第三十六條 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違反規定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 第八條 (三) 縣級以下機關辭退公務員,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級黨委審批后作出決定。
法律分析:公務員過失犯罪開除公職的規定是不管是不是因為過失犯罪還是故意犯罪,只要是判處刑罰的,直接會開除公職,并且以后都不可以做公職人員。
法律主觀:公務員對辭退決定不服的,可以自辭退之日起30天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申訴。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考什么
法律內容一般包括五門常規的學科,即法理學、憲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
民法概述: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主體:公民、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您好,法律基礎知識考試主要測查應試者了解、掌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知識的程度,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時限為 120分鐘或者150分鐘,滿分為 100分。
考點直擊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及法規。注意熱點事件所反應的知識及本學科的其他基本知識。
公考法律知識專題之公務員法(公務員交流)
1、《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2、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也就是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于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但并不是財政供養的人員都是公務員。
3、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違反公務員法的法律責任等;二是關于公務員管理各個環節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規定,包括公務員的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處分、培訓、交流回避、工資福利保險、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等。
4、法律分析:公務員法是管理公務員的法律。包括了公務員的權利義務,職務職級,錄用和辭退等內容。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主要包含哪些
民法概述: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主體:公民、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行政派出機關也屬于行政機關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派出機關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但是如獲法律授權則具備資格。
法律常識是公務員考試常識的高頻考點??忌逊沙WR作為重點復習對象。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常識:有效合同的要件:當事人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法。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部分會出現哪些法律題
1、行政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和許可證,行政拘留。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行政處罰管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 *** 。
2、法律內容一般包括五門常規的學科,即法理學、憲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
3、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律關系。二.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公務員。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內容和分類、行政行為的效力。
4、公基和行測都包括什么 《公共基礎知識》的內容: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行測是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公共科目之一,均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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