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由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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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上哪個部門具體辦理
1、工傷認定應當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認定。
2、工傷認定在以下部門:如果是初次認定的,則工傷認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如果是再次認定的,則工傷認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3、工傷認定去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發生工傷后,由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所在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一般情況下,發生工傷后,是由用人單位提出工傷申報,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出的,勞動者個人也可以提出。
3、工傷認定找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認定申請。
4、用人單位發生 工傷事故 后,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 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 職業病 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工傷認定是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6、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可以由誰申請
1、發生工傷后,工傷職工和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以及所在單位都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是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4、工傷認定 可以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由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出。由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由誰申請
發生工傷后,工傷職工和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以及所在單位都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1)職工所在單位。由于工傷保險實行的是雇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雇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有三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三是工會組織。(1)職工所在單位。由于工傷保險實行的是雇主責任原則,因而在工傷保險方面,雇主承擔了許多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申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一般是去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制作《工傷認定申請書》,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連同其他資料交至人社局,人社局一般會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理。
3、工傷認定需要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4、工傷認定應當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認定。
5、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6、認定工傷要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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