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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留下疤痕,公司需要賠償嗎?
工傷留下疤痕,一般公司是需要賠償的,可以申請繼續治療費用。
工傷賠償建議勞動者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工傷范圍是工傷認定的前提
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各國及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以及國際勞工公約對工傷范圍的規定主要采取以下幾種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舉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范圍采取列舉式立法模式,通過肯定性列舉和否定性列舉相結合的方式,明確了我國《工傷保險條例》擬規范的工傷范圍。
二、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形
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當條件不具備或喪失了享受待遇的前提時,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將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情形如下: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導致勞動能力受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有權按規定享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確定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科學依據。如果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則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待遇難以確定,也就不再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3、拒絕治療的。工傷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給工傷職工提供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以幫助工傷職工盡快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停止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復工傷保險待遇,停止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不予補發。
[img]手因工傷留下疤痕是過20年能追究責任嗎
手如果說因工傷留下的疤痕過20年是不能追究責任的,因為您這個疤痕如果說沒有嚴重影響到您的生活,只是一個簡單的疤痕的話,那么過了20年再去追究責任就沒有意義了,所以說是不能追究責任的
工傷手指留疤賠償標準
1、一級至十級的,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根據不同致殘等級,分別為傷殘職工負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的24個月至6個月。其中: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2、致殘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平均月工資收入的90%至75%。其中: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職工易地安家的,發給安家補助費。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旅途所需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時,傷殘撫恤金低于國家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應當按照基本養老金的標準補足差額部分。
3、工傷職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標準依照護理等級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的護理費標準分別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4、致殘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企業安排適當工作。如本人愿意自謀職業并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擇業的,企業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補助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
5、工傷職工需安裝假肢、儀眼、鑲牙和配置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需經醫療機構提出意見,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批后,其購置、安排和維修費用按國產普及型標準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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