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的本人自述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本人自述事故經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認定本人自述應該怎么寫比較好?
- 2、證明工傷的證明人,證明怎樣寫?
- 3、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
- 4、工傷受傷申請事故自述怎么寫
- 5、申請工傷認定自述材料范例中包括哪些內容
- 6、工傷證明人怎么寫證明材料
工傷認定本人自述應該怎么寫比較好?
本人**,男,身份證號*******,在****公司任***職。于****年**月***日下午**時間左右,與同事****一起去****。在搬運貨物下樓梯時,不慎摔倒,造成左腳腳踝受傷,當時左腳腳踝紅腫疼痛,無法行走。大約3小時后入長沙市第三醫院接受治療。醫院診斷為左踝關節外傷,左距腓前踝韌帶撕裂,左腓肌腱挫傷。現仍然在接受治療。 自述人: 日期:
[img]證明工傷的證明人,證明怎樣寫?
工傷證明寫法如下:
本人工傷證明書應寫明工傷員工身份信息:發生工傷事故的日期、地點;見證工傷證人或者其他的佐證;當日救治醫院及轉院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檢查報告等。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工傷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大家應該都有了解過不少,但是對于工傷的申請方面了解卻并不多,工傷也是需要一定的證明的,以下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1
一、工傷鑒定證明人的證明材料怎么寫?
證明
1、證明人自然情況:
2、證明內容:證明受傷者是于何時來單位的、崗位:月工資 元,何時受的傷,怎么受的傷,傷在什么地方了。
3、以上情況屬實。
4、 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5、年月日。
二、沒有證人怎么辦?
可以搜集其他能夠證明該起事故確實存在且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于工傷認定條件的其他任何證據材料,不局限于證人證言。
三、工傷認定須提交資料:
1、本人自述事故經過。
2、1-2人的旁證材料,旁證材料寫好后,由申報企業注明旁證人身份并加蓋公章。
3、原始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并復印(原件核對后退回)。
4、當月考勤資料(蓋章)。
5、職業病認定工傷須提供病者的職業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及人事檔案。
四、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傷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證明;
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證明;
⑶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者其他證明;因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請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⑸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讀了我整理的上篇文章,相信你都知道了。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證明人信息、證明內容兩個方面,要注意的是證人要如實不正,不得作偽證、做假證,否則會面臨承擔法律責任。也不得說一些道聽途說、推測性的語言,這些是不和被法官采納的。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2
一、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怎么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書范本,如下所述: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證號碼:×××,是××公司職工。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在×××(時間)受傷為工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公司職工,于××××年××月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在××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時間,在 地點發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部位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后,在××市××醫院治療,診斷為××,現已住院治療××個月,花費醫藥費××元。
據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之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附:相關證據材料
申請人(簽字):××
××××年××月×× 日
但是你要是要寫的話可以直接到勞動局,勞動局有專項表格,有詳細填寫說明,可索取后詳細填寫。
二、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綜合上述,我整理有關工傷認定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當確定為工傷事故,職工個人可以獲得相應地補償,工傷認定對獲得賠償的標準有直接關系,因此在申請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并且準備齊全相關資料,對自己合法權益進行保障。
工傷申請證明人材料怎么寫3
工傷認定條件
工傷認定條件即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具體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準備工具等。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工作,諸如清理、安全儲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于報復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4)患職業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稱《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執行的是《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08號)。包括如下十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共115 種。條例中所稱的職業病必須是條例覆蓋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在職業活動中所患的職業病。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職工不在本單位的工作范圍內,由于工作需要被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工作,或者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單位以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工作。這里的“外出”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到本單位以外,但還在本地范圍內;二是指不僅離開了本單位,而且到外地去了。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包括事故傷害、暴力傷害和其他形式的傷害。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此條款將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傷害都納入工傷認定范圍。此外也將職工上下班時的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工具、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納入工傷認定范圍。同時,對上下班途中事故的工傷認定作了限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需經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主要是指條例出臺后,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制定并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崗位”是指職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崗位和本單位領導指派所從事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是指上班期間突然發生疾病,一般多為心臟病、腦出血、心肌梗塞等突發性疾病并且從工作崗位直接送往醫院。“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經過48小時搶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屬于視同工傷的情形。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沒有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等要素要求。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這里的“舊傷復發”是指職工在軍隊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并取得了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其在軍隊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負傷的傷害部位發生變化,需要進行治療或相關救治的情形。
工傷受傷申請事故自述怎么寫
工傷事故報告內容包括受傷人受傷的時間、地點、經過、見證人(很重要)、醫院的初診報告。如果復診與初診有不同情況,需及時添加復診醫院的診斷報告和相關檢查報告。勞動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工傷申請后,所有的工傷證據就此落實,不產生新的問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 *** 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申請工傷認定自述材料范例中包括哪些內容
一、申請 工傷認定 自述材料范例中包括哪些內容?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貫,住×××市×××街, 身份證 號碼:×××,是××公司職工。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職務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認定申請人在×××時間受傷為 工傷 。 事實及理由:申請人是×××公司職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擔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時間,因為公司發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請人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后,在××市××醫院住院治療,現已治療×個月,花費醫藥費××元。 根據《條例》的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縣(市)部門 申請人(簽字):×× 20××年××月××日 二、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 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申報 證據 清單》。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勞動合同 書》復印件,或確立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 職業病 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 證人 證言) 5、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交通事故 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于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和《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于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并由 勞動關系 所在單位申報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 申訴 人提供的材料后,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并報送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所謂的工傷認定自述材料,事實上也就是需要申請方簡述用工安全事故發生時的整個情況的。而職工個人基本上只能參考范例的相應的格式,因為每一起不同的 工傷事故 的實際情況這沒有任何的參考性。工傷認定自述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時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如果自己沒把握寫好,最好讓專業 律師 來寫。
工傷證明人怎么寫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
1、證明人自然情況。
2、證明內容:證明受傷者是于何時來單位的、崗位:月工資元,何時受的傷,怎么受的傷,傷在何處。
3、以上情況屬實。
4、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5、年月日。
工傷認定須提交資料:
1、本人自述事故經過。
2、1-2人的旁證材料,旁證材料寫好后,由申報企業注明旁證人身份并加蓋公章。
3、原始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并復印(原件核對后退回)。
4、當月考勤資料(蓋章)。
5、職業病認定工傷須提供病者的職業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及人事檔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關于工傷的本人自述和工傷本人自述事故經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