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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偵查階段律師可以調取受害人的住院病歷嗎
1、法律分析: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2、律師可以看對方的病歷。必須要辦理相應的手續才可以調取病人的病歷。律師可以憑公安局或者是派出所的證明,去醫院的醫務處申請調取病人的病歷,醫務處審核通過了就可以憑醫務處開的通知單去調取病人的病歷,直接去科室找科室主任調取病歷就可以了。
3、法律分析:不能。當事人不可以復印的,訴訟代理人可以查閱復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4、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律師調取病歷的相關規定
1、法律分析:不能。當事人不可以復印的,訴訟代理人可以查閱復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2、法律分析: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3、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材料時,辯護律師可以在場。人民法院向有關單位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提供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向個人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提供人簽名。
4、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可以在接受家屬委托后調取,若醫院不允許則可以封存,并申請法院調查令調取。
涉案當事人病歷信息查詢
1、親親您好!個人病歷查詢方法如下:1,首先是打開手機,然后搜索下載皖事通APP,然后點擊登錄后,定位所在城市,點擊搜索欄。然后搜索“電子病歷”,點擊“電子病歷查詢”。接著進入電子病歷,點擊“門診”或“住院”。然后進入門診詳情,即可查看病歷信息。
2、個人病歷檔案查詢網上查詢首先登錄醫院官方網站點擊個人病歷查詢,提交查詢申請待審批同意后就可以查詢了。系統能夠按照病人的編號、病房的標號以及主治醫生的工作編號進行查詢分別顯示相關信息。
3、病歷記錄查詢的一般流程 了解查詢機構:首先,你需要明確你想查詢的病歷記錄存放于哪家醫療機構。這通常是你曾經就診過的醫院或診所。聯系醫療機構:你可以通過電話、郵件或親自前往醫療機構,向醫療機構的病歷管理部門或相關負責人員提出查詢請求。
4、該病例查詢方法如下:打開皖事通APP,在首頁找到并點擊“醫療衛生”欄目。在醫療衛生欄目中選擇“電子病歷查詢”。點擊想要查詢的內容,如診療記錄、就診費用、門診報告、住院報告等。上傳身份證信息并完成人臉識別后,選擇病案、復印用途和內容,最后點擊“確認申請”。
5、打開醫療機構的APP或微信公眾號。在APP或微信公眾號中完成注冊和登錄。定位所在城市,并選擇需要查詢的醫院。在醫院頁面中,找到報告查詢或病歷查詢選項,點擊進入。輸入需要查詢的病歷信息,例如患者姓名、就診日期等,并完成查詢。
被告結案后如何去法院申請調取原告病歷原件
法律分析:被告得到原告病例的方式如下:被告因為證據需要,可以向醫院申請調取原告的病例;若醫院拒絕提供原告病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可以要求重新鑒定,也可以要求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證。當事人懷疑受害者傷殘鑒定造假,有合理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鑒定。經人民法院審查,符合重新鑒定條件的,由不低于原鑒定機構資質的其它鑒定機構重新進行鑒定。當事人也可以申請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證,要求出示病歷。
已結刑事案件卷宗查閱去人民檢察院即可,不過要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只有辯護人才可以查閱。卷宗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專門的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收藏的,只有在人民法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抄錄或者是翻閱,其他人是不可以看的。已結刑事案件卷宗查閱去哪里 到人民檢察院進行查閱。
關于刑事訴訟法病歷提前調取和刑事申請調取證據時間期限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