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因病退職補償標準這個問題,請問哪位知道職工因病退職社保如何計算退職生活費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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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退職條件
問題是:因病退職的條件?
職工因病退職,是職工除退休外的另一種退出勞動關系的方式。
因病退職的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退職的待遇。
因病退職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會變更為享受退休待遇。
一、職工退職的條件。
職工在下列情形下,采用退職方式退出勞動關系:
(一)不能勝任本職崗位工作,又無可以調整的崗位。
(二)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不符合退休的有關規定。
(四)本人申請。
(五)特殊歷史階段的退出勞動關系釆用的方式。
二、職工退職的待遇。
職工退職,從新中國建立歷史上到現在,不同歷史階段,待遇不同。
(一)有按照當的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退職金的。
(二)有按工作年限給予數額不同的一次性補助費的。
(三)有達到規定年限,按工作年限給予原工資按比例計發退職費的,后期多采用此方式,退職費計發比例低于退休費。
(四)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后,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發給養老金。
(五)退職的職工,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退職的方式退出勞動關系,享受退職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會變更為退休待遇。
(六)2006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退職費較退休費要低一檔。
退休費計發,為退休前最后一個月基本工資額,按工作年限計發:
35年以上的90%;
30年以上的85%;
20年以上的80%;
10年以上的7O%;
不足10年的50%計發。
退職費計發,為退職前最后一個月基本工資額,按照工作年限計發:
20年以上的70%;
10年以上的60%;
不足10年的50%計發。
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后,退職有了新的規定,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繳費未滿15年的,給予辦理退職手續,待遇由各省規定。
僅供參考。
因病與公司協商離職有什么補償
1、因病辭職是沒有補償的。
2、因病辭職是屬于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所以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提出離職只有一種情況有補償,就是用人單位存在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病退職的條件和待遇
因病退職的條件和待遇為:因病退休,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叫因病退休,退休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100%發放。
對于不符合以上年齡條件的叫因病退職(前提是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75%發放,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70%發放;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60%發放。
事業單位因病辭職有補償嗎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是被迫辭職的除外。屬于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等等
請問哪位知道職工因病退職社保如何計算退職生活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認定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退職生活費由:基礎生活費、繳費生活費和過渡性調節金構成。具體計算辦法是:
基礎生活費=(參保人員退職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8%。
繳費生活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0.6%。
過渡性調節金以80元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職的按下列表所列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職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關于本次因病退職補償標準和請問哪位知道職工因病退職社保如何計算退職生活費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