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申請工傷認定過了一年,以及工傷認定一年后能不能申請賠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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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工傷認定嗎
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如果工傷超過一年沒有申請認定的話,將無法再申請工傷認定,意思就是工傷認定只能在發生工傷事故起的一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一年的時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不會再受理,但是受傷害者可以通過法律起訴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相應的費用。
工傷認定超過一年怎么辦
1、法律主觀:職工申請 工傷認定 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 工傷 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 通過 工傷保險賠償 案由獲得救濟。
2、“工傷認定超過一年,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3、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通過工傷保險賠償案由獲得救濟。傷者直接通過一般民事損害賠償案由獲得救濟。
工傷認定了一年半還能鑒定嗎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公司勞動能力鑒定作時效性規定,只是規定了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一年。工傷職工已經在法定時限內進行了工傷認定,現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工傷鑒定超過一年,一般不可以做鑒定。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這里的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應當包括工傷事故導致的傷害結果實際發生之日。
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工傷認定超過一年咋辦
1、法律主觀:職工申請 工傷認定 的時間為一年。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職工就不能申請 工傷 賠償;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張權利。超過工傷認定的補救措施: 通過 工傷保險賠償 案由獲得救濟。
2、“工傷認定超過一年,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3、超過工傷認定時限,也超過了民事訴訟時效,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工傷職工只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用人單位愿意賠償的,不受限制。
4、工傷超過一年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斷情形,如果沒有,則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受傷職工可以通過人身損害賠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5、工傷認定申請超過1年期限可以人身損害提起賠償。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超過工傷認定時效的職工不能申請工傷賠償。超過認定時效但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按人身損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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