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人身損害賠償法律問題大全解析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人身損害賠償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xiàn)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 2、關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乃痉ń忉?/a>
- 3、人生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 4、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 5、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司法解釋
-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乃痉ń忉?/a>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權益造成人身損害、殘疾、死亡等后果,承擔金錢賠償責任的一種民事法律救濟制度。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法律主觀: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損害 的,應當 賠償醫(yī)療費 、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人生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1、民法典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3、第五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4、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人致人受傷,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yī)療費一般包括醫(y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
5、最新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怎樣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6、根據《民通意見》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人身損害案件根據該規(guī)定的文義解釋,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發(fā)生的當場受傷,故大多數(shù)人據此認為訴訟時效期間應自事故發(fā)生日起算。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民法典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第五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人致人受傷,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yī)療費一般包括醫(y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
最新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怎樣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根據《民通意見》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人身損害案件根據該規(guī)定的文義解釋,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發(fā)生的當場受傷,故大多數(shù)人據此認為訴訟時效期間應自事故發(fā)生日起算。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司法解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關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乃痉ń忉屖恰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民法典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主觀:我國沒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于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其次,國家賠償法是基本法律,在效力上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當事人爭議最多的是賠償協(xié)議是否部分無效或可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