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吉林省2018八級工傷賠償表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吉林省工傷七級賠償標準2020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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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8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
吉林省八級工傷賠償項目: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用+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費+其他合理費用。具體計算:1、傷殘補助金:十一個月本人工資;2、工傷醫療補助金:十一個月本人工資;3、傷殘就業補助金:九個月本人工資;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
[img]2018年工傷賠償標準表
1、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上述項目的計算依據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受害人所在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
70%×天數。3、交通食宿費受害人所在單位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適用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應先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所必需的陪護人員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費用亦按此計算;4、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參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中的相應標準)5、生活護理費: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0%。④生活護理費按月支付,并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適時加以調整,計算期限可參照最高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⑤三種護理等級的區分暫無具體規定,可參照《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和最高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確定。6、傷殘補助金
一級:g×
24;
二級:g×
22;
三級:g×
20;
四級:g×
18;
五級:g×
16;
六級:g×
14;
七級:g×
12;
八級:g×
10;
九級:g×
8;
十級:g×
6。
g指本人工資,即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
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
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
300%計算;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
6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
60%計算。7、傷殘津貼
①一級:g×
90%;二級:g×
85%;三級:g×
80%;四級:g×
75%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②對五級、六級傷殘職工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給傷殘津貼,五級:g×
70%;六級:g×
80%。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③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2018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2018年工傷賠償標準具體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八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八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是這樣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2、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由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八級工傷賠償項目表
【法律分析】
八級工傷傷殘賠償清單有: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
2.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的是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是住院據當地標準確定。
4.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根據鑒定發票確定。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是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其中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留薪期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不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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