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合同到期補償金標準n 1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辭退有什么補償嗎?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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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公司提前一個月不續簽,這樣的情況會有補償嗎?
據題意分析,認為本人是這樣理解的。一是雖勞動合同未到期,但公司由于多方面原因,如產品老式陳舊不能適應市場需求,使之銷售回籠資金成問題,影響企業正常運轉,新產品一時又跟不上。
以此公司采取減員方法,于是提前一月通知你,即將要到期的勞動合同與你解除,公司也明知道不妥,但只能這樣做,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補償你N+1的年平均工資。
二是公司遇有以上情形,只是提前一月通知你,要你思想作好準備,而沒采取實際行動,但等下月合同到期日,在待遇等方面以前對你也不存在惡意刻薄對待,符合相關勞動法規,那就屬到期自動解除合同,一般無補償也沒錯。
當然公司考慮周全的話,作些相應補償也可。以上個人見解。
澳門勞工法補償標準?
關于澳門勞工法工傷賠償規定如下:
一、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標準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并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辭退有什么補償嗎?
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辭退的話,如果你的主體單位有再另外給你安排工作,那可能就沒有補償。因為跟你簽合同的主體是派遣單位,而不是使用單位。所以這一家如果覺得你合同到期了,他不想要的話會給你退回到派遣單位。派遣單位如果也不需要再用你的話,那是可以根據你的年限進行賠償的。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
法律分析:2021年,企業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第一、用人單位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決定與員工不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第二、員工不能勝任原來以及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第三、員工沒有通過試用期的或者嚴重影響本單位的工作任務的等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深圳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2明細?
補償明細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什么情況下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提前多久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辭退員工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存在違反《勞動法》的情形而辭退勞動者,那么就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補償,對于補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來進行合理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合同到期補償金標準n 1和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辭退有什么補償嗎?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