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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時摔了一跤當時沒在意,過幾天檢查是椎間盤膨出,能報工傷嗎?
- 2、我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當天沒事,第二天發現疼痛去醫院,算不算工傷
- 3、工傷,當時沒有去看,過幾天,才感覺不行,去檢查,還算工傷嗎?
- 4、受傷第二天就醫能認定工傷嗎?
- 5、職工受傷當天沒有及時去醫院治療,七天后才去治療,這種情況能否認定工傷?
工作時摔了一跤當時沒在意,過幾天檢查是椎間盤膨出,能報工傷嗎?
可以的,你這個屬于十級傷殘,可以通過法律保護的,給你信心,希望你快好起來。我剛給你查了資料:“工傷法律門戶根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張士謙律師、賀曉林將四肢傷殘的鑒定標準歸納總結,以供工傷職工及法律人士查詢、適用。”度娘一下宇艦博客,真心希望你能夠報工傷,免去你的經濟緊張。也希望你快好起來
我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當天沒事,第二天發現疼痛去醫院,算不算工傷
受傷之日起職工個人或親屬,一年內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當時沒有去看,過幾天,才感覺不行,去檢查,還算工傷嗎?
應該可以算作工傷。但是需要醫院提供診斷證明,傷情報告等等。
受傷第二天就醫能認定工傷嗎?
受傷第二天去就醫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不過認定工傷不是去醫院認定的,而是當地的司法鑒定部門認定的,這與受傷第幾天去醫院沒有多大關系。
工傷范圍是工傷認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各國及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以及國際勞工公約對工傷范圍的規定主要采取以下幾種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舉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可能是自身的身體機能導致的,也可能是工作過度勞累、緊張導致的,突發的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很難判斷。法律從體恤、照顧勞動者的角度出發,為了平衡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利益,將職工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規定為視同工傷情形。如果職工因突發疾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突發疾病后經搶救超過48小時死亡的,都不得視同工傷。這里的“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48小時”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在某些情形下,職工受到傷害是由于首身的故意或者是實施了法律禁止的行為導致的。雖然工傷保險法采無過失補償原則,但是這些行為本身為法律和社會道德所不容,應當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如果依然享受補償則與法律自身相矛盾、與社會正義不符。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職工受傷當天沒有及時去醫院治療,七天后才去治療,這種情況能否認定工傷?
能認,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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