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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傷已做勞動能力鑒定,第二次取內固定手術還算工傷嗎
- 2、工傷后取出內固定的費用及休息
- 3、傷殘鑒定必須取出內固定物么
- 4、工傷以認定,但要一年后取出固定才能做傷殘監定,這樣會影響賠償嗎,要不...
- 5、工傷骨折做手術還需要取內固定,中間要去上班嗎
- 6、工傷兩年后取內固定報銷嗎
工傷已做勞動能力鑒定,第二次取內固定手術還算工傷嗎
法律主觀:工傷骨折二次手術仍然屬于工傷范圍,取鋼板費用可以報銷,但如果在第一次手術時已經全額進行報銷的話,是不能再次報銷。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之后,正在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結算。
可以。根據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工傷骨折二次手術仍然屬于工傷范圍,取鋼板費用可以報銷,但如果在第一次手術時已經全額進行報銷的話,是不能再次報銷。
以一名工傷者25歲、4級傷殘的話為例計算,如果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在安徽累計有一百萬元左右的總額賠償。一次性賠償額是杯水車薪。因此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賠償解決。
既然工傷認定已經下來,就應該按規定在傷勢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最終根據認定及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一年后還要進行第二次拆鋼板手術,至少可以鑒定為九級傷殘,定殘后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工傷后取出內固定的費用及休息
法律沒有規定工傷具體可以休息多長時間,可以根據醫生的意見進行確定。法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的時間內,工傷是有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通常是根據醫療治療和醫療機構所建議休息的時間進行計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
停工留薪期(工傷治療、康復期間)的長短具體要看該工傷職工的傷情了,傷勢不同的的,休息時間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6000元。工傷內固定取出無具體收費標準,受傷情況以及地域影響較大,通常預估費用在3000-6000元范圍內。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包括事故傷殘和患職業病以及因這些情況造成的死亡。
員工取除體內內固定,是屬于工傷報銷范疇的。員工是可以申請工傷待遇審核報銷此部分費用的。
傷殘鑒定必須取出內固定物么
1、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原則上是要求等內固定物取出來后再申請作勞動能力鑒定,因為取內固定物時還涉及二次手術及相關費用,而鑒定出級別后,原則上就只能按照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了。
2、存在內固定并不會影響鑒定結果。所以是否把內固定取出,并不影響傷殘鑒定的結果。傷殘等級是根據: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
3、法律分析:可以。取出內固定并非進行傷殘鑒定的充分必要條件。
4、法律分析:并不一定,不是所有的鑒定都需要拆除內固定以后才能做,一般是涉及到關節活動功能并且有打內固定,則內固定取出以后才能做鑒定。
5、按照現行規定,如果有內固定鋼板,拆除前不允許進行工傷傷殘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鋼釘、鋼板等內固定裝置不需要取出,而是一直留在體內),只能在拆除鋼板后進行傷殘鑒定,這也是對勞動者負責任的做法。
6、交通事故骨折鋼板沒取是否能做傷殘鑒定,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內固定不需取出的,則在傷情穩定后就可以鑒定;如果仍然需要取鋼板的,則應在取出鋼板后再做鑒定,否則在鑒定傷殘后,取鋼板的費用需要傷者自己承擔。
工傷以認定,但要一年后取出固定才能做傷殘監定,這樣會影響賠償嗎,要不...
1、你好,屬于工傷的,先申報工傷事故認定,根據傷殘鑒定等級結果和受傷者收入水平及個人等因素,才能確定具體賠償項目和金額,而后再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訟解決;必要時,委托律師處理。
2、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3、不可以。即使可以做鑒定了也得不到傷殘待遇。
4、其余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醫藥費支付與社保無關。
5、工傷職工體內鋼板沒有取出的,因為沒有取出之前,對取出后的狀態不確定,不屬于傷情相對穩定狀態,不能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做不做傷殘鑒定不是你們公司說了算,而是具有鑒定資格的人說了算。
6、法律主觀:認定工傷后不一定要做傷殘鑒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后,經過醫療治療后,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鑒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
工傷骨折做手術還需要取內固定,中間要去上班嗎
可以不去工作, 建議你平時注意收集勞動關系的證據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我是東莞專門做工傷的律師,瀏覽律師網站會讓你對工傷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這個屬于工傷修養期間,可以不用上班的。
工傷已認定,但腿內還有鋼板鋼釘,如果傷情穩定,應先去上班,二次手術取鋼釘里,再享受一定時間的停工留薪期。
法律主觀:勞動者在上班時摔骨折,如果是在單位內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或者具有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等情形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與工作原因無關聯的,一般不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兩年后取內固定報銷嗎
1、是在報銷范圍之內的。對骨折的患者取出鋼板內固定,這種手術是在報銷范圍之內的,不需要過度的擔心。只要患者正常的繳納醫保,在出院的過程中是可以報銷的,具體的報銷比例在各地可能會略有所差異。
2、員工取除體內內固定,是屬于工傷報銷范疇的。員工是可以申請工傷待遇審核報銷此部分費用的。
3、賠。根據社保局相關規定,職業傷害確診后,患者可以享受由社保局提供的醫療保障和醫藥服務,獲取相應的賠償金,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過醫療評估之后,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并進行相應的保障和賠償。
4、工傷鑒定以后二次手術取鋼板的費用能報銷,因為二次手術仍然屬于工傷賠償的一部分,如果在前次賠償有預留的例外。
5、如果有工傷保險的話,取內固定的費用是可以全部 由工傷保險報銷的,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的話,就由用人單位承擔。取出內固定而需要休息的時間還是算工傷醫療期的,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
6、法律主觀:工傷骨折二次手術仍然屬于工傷范圍,取鋼板費用可以報銷,但如果在第一次手術時已經全額進行報銷的話,是不能再次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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