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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與仲裁同為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他們之間的關系如何?簡述民事...
1、總體來說,仲裁和訴訟都是解決糾紛的法律方式,取得的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民事訴訟與仲裁制度都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律制度,要掌握好民事訴訟制度與仲裁制度,認識清楚相關的民事糾紛是必要的。
3、仲裁和民事訴訟都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概念如下: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簽訂書面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仲裁機構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
4、首先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她組織在民事交往中發生的各種糾紛或摩擦。常見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
5、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民事糾紛的解決過程: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
民事訴訟與仲裁的關系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是“調整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規范的總稱”,仲裁法就是“調整仲裁法律關系的規范的總稱”。
【答案】:民事訴訟是指由審判機關主持,在糾紛主體參加下,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糾紛處理機制;仲裁是指糾紛主體根據協議將爭議提交特定的第三方,由該第三方居中作出評判的糾紛解決方式。
法律主觀:仲裁和訴訟都是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仲裁與訴訟有如下關系:仲裁與訴訟之間是或裁或審的關系。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選擇由仲裁機構仲裁的,人民法院則失去了對該雙方當事人爭議案件的管轄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本題考查民訴與仲裁的關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因此,A選項說法正確。
仲裁和訴訟有什么區別和聯系
1、法律分析:仲裁與訴訟的區別:(一)管轄權的取得不同。(二)審理者的產生方式不同。(三)開庭審理的原則不同。
2、啟動條件不同。仲我的前提是當事人雙方達成仲我協議,表明自愿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而民事訴訟不需要雙方協商。只要-方的起訴符合法定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如選擇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進行訴訟。機構不同。
3、機構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 *** 組織有關部門(法制局)和商會統一組建,其監督機構是中國仲裁協會,其仲裁員大多是律師和 *** 機構人員 *** 從事;法院的機構是國家法律的審判機構。
4、主要是程序不同,訴訟有一審、不服可以二審、最后還有再審,而仲裁就是一裁終局,不服的話只能申請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中院不予撤銷的,仲裁結果生效。
5、仲裁機構一般只受理民商、經濟類案件(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件。而對上述案件,當事人均可訴訟有門。(三)管轄的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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