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九色国产|俺也去五月|亚洲欧美一区二区成人精品久久久|日本综合久久|在线中文字幕av电影|最新人妻中文字幕|国产精品久久ai换脸明星|国产三级视频|韩国电影向日葵|女人被狂躁到高潮喷水还能撑多久,玩弄我的三位美艳馊txt评价,少妇娇喘,亚洲欧美日韩一区二区在线观看,99自拍视频,拍摄AV现场失控高潮数次,亚洲中文字幕无码一区在线

目錄

勞動爭議工傷的答辯狀(建筑勞務工傷案件答辯狀)

adminllh民商法2025年04月01日 13:51:02600

勞動爭議工傷的答辯狀(建筑勞務工傷案件答辯狀)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建筑勞務工傷案件答辯狀,以及勞動爭議工傷的答辯狀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用人單位工傷答辯狀

工傷民事訴訟答辯狀范文【1】

民 事 答 辯狀(1)

答辯人:

被答辯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

年 月 日

寫作要點

1.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2.提出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上訴狀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組成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

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

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工傷待遇答辯狀【2】

答辯人:A,男,漢族,194X年1X月1X日生,系死者E之父

答辯人:B,女,漢族,195X年1X月2X日生,系死者E之母

答辯人:C,女,漢族,198X年X月1X日出生,系死者E之妻

答辯人:D,男,漢族,200X年X月X日出生,系死者E之子

因上訴人(一審原告)F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羅湖區(qū)人民法院(201X)深羅法民X(勞)初字第194X號民事判書,提出上訴,答辯人根據事實和法律,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E系上訴人員工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首先,E系上訴人員工,有國家機關依職權制定的公文書證作證。

答辯人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了充分的證據證明E系上訴人員工,因此,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9年10月10日作出的深勞社認字(市)[200X]第41235400X號《深圳市工傷認定書》,認定E的死亡屬工傷,單位為上訴人。

上訴人對該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深圳市人民 *** 于2010年1月26日作出的深府復決[201X]3X號《深圳市人民 *** 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

2010年3月2日,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01X)深福法立裁字第1X號行政裁定書,因上訴人超過法定期限提起訴訟,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上述《行政裁定書》于2010年3月20日生效。因此,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在沒有被依法撤銷前,應作為認定E系上訴人員工的證據予以采納。

其次,E系上訴人員工,與上訴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E于2008年9月底入職上訴人處,入職長途客車駕駛員,月工資為8000元,原告以現金形式于當月發(fā)放上月的工資,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E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的車子歸上訴人公司管理,E接受過公司的上崗培訓,持有上崗證。

二、E駕車行為系履行工作的行為,上訴人應承擔其工傷待遇;其是否具有上訴人認可的駕駛員資格以及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是排除享受工傷待遇的法定事由,與本案沒有關聯(lián)。

首先,E此次駕車行為系工作行為,上訴人應承擔其工傷待遇。

E作為上訴人的員工,其駕駛車輛從事運輸的行為系執(zhí)行工作任務的行為,并且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已經對E駕車發(fā)生的事故傷害行為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因此上訴人應當承擔其工傷待遇。

其次,違法上訴人公司規(guī)定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與本案不具有關聯(lián)性,不是排除工傷認定的法定事由,也不是排除其享受工傷待遇的法定事由。

因此,上訴人提出的'E違反上訴人公司規(guī)定以及東莞市第x人民法院(200x)東x法民x初字第83x號判決書關于事故責任的認定與本案無關。

E駕駛公司車輛因工作原因發(fā)生的事故傷害,應認定為工傷,因上訴人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其應享受的工傷待遇應由公司承擔。

三、一審法院參照深圳市2008年分工種工資指導價位酌定E工資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如實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支付臺賬應當至少保存二年。”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規(guī)定,上訴人對E的工資情況負有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具體到本案,雙方均不能舉證證明E的實際工資標準的情況下,一審法院參照深圳市2008年分工種工資指導價位中大巴駕駛員的月工資中位數,酌定E的工資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四、關于喪葬費和被撫養(yǎng)生活費問題,答辯人可以請求雙重賠償。

上訴人提出的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x)年東中法民x終字第358x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判決中銀保險公司賠償答辯人喪葬費和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但是,商業(yè)保險賠償是基于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工傷賠償則是基于勞動者與公司的勞動關系,民事賠償與工傷賠償二者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兩者不具有兼容性,答辯人可以請求雙重賠償的。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基礎,也不合法,請求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深圳市x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A B C D

二零一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答辯狀(工傷保險待遇)【3】

答辯人:惠州市XX紙品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qū)淡水鎮(zhèn)XX路36號。法定代表人:0752-XXXXXXX。

被答辯人:李XX,男,1980年XX月20日出生,住址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6號,身份證號5227XXXXXXXXX。

因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勞動仲裁一案,根據其仲裁請求順序,答辯如下:

1、經濟補償金系其為一次性獲得工傷待遇而解除勞動關系,不來公司上班,公司歡迎其再來公司上班,并對其崗位作適當調整。所以,答辯人不應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367*12=30771元有誤。應為2048.67*12=24,584.04元。

3、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2367*25=59175元有誤。應為2048.67*25=51,216.75元。

4、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2367*6=14202元有誤。應為2048.67*6=12,292.02元。

5、住院伙食費35*136=4760元有誤。已在發(fā)工資每月付伙食費每月付330元330*12=3960元,另外累計支付其伙食、營養(yǎng)費5611元,故不應再支付。

6、護理費2977/30*136=13496元有誤。醫(yī)院診斷證明書、出院記錄、鑒定意見書均未有“護理(陪護)”內容,故該項不應支持。實際上,被答辯人也出了部分款項:其妻護理費2000*3=6000元,醫(yī)院請護工5850元,合計已付11850元。

7、勞動能力鑒定費350元。有異議。該款是被答辯人為提高傷殘等級而申請重新鑒定,結果是維持,故該費用應由被答辯人承擔。

8、停工留薪期工資差額(2367-1930)*12=5244元有誤。答辯人已足額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資。

以上經濟補償金0+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584.04+就業(yè)補助金51,216.75元+醫(yī)療補助金12,292.02元+住院伙食費0+護理費0+鑒定費0元+工資差額0元=88092.81元。減去公司先行賠付其23,510元,再支付被答辯人64,582.81元即可。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工傷事情發(fā)生后,被答辯人積極支付醫(yī)療費用,甚至被答辯人出院后的康復物理治療費、車費均也由答辯人全部已支付。被答辯人對受傷事情發(fā)生也感到心痛,但隨著外部經濟環(huán)境的日益下行,公司的經營也十分困難,希望仲裁委根據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此致

惠州市惠陽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惠州市XX紙品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

[img]

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

導語:因為工傷產生了勞動爭議問題,可以依靠法律途徑解決。下面是我收集的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歡迎閱讀。

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一)

答辯人:東莞XX五金電器有限公司,住所:東莞市望牛墩鎮(zhèn)XX工業(yè)區(qū),法定代表人:杜XX。

代理人:曾永前律師,廣東凡立律師事務所。

被答辯人:曾XX,湖北省公安縣斑竹垱鎮(zhèn)學堂街村13號,身份證號碼:42102219881107XXXX。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對被答辯人作出工傷認定后應該書面通知答辯人,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被答辯人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后也應該書面通知答辯人。但是,直至今日,答辯人沒有收到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對被答辯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書》,也沒有收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被答辯人作出的《鑒定書》。直到貴庭于2008年5月20日向答辯人送達與本案有關的仲裁文書時,才知道有關機關已經作出了《工傷認定書》和《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以及《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答辯人對于工傷認定不服的有權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對于傷殘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有權申請復查和重新鑒定。目前,答辯人正在依法對工傷認定申請行政復議,對傷殘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申請復查和重新鑒定。

鑒于本案的以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等相關規(guī)定,特請求貴庭不予受理、中止審理本案或者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答辯人:東莞XX五金電器有限公司

代理人:曾永前律師,廣東凡立律師事務所。

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二)

答辯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XX市經濟開發(fā)區(qū)XXX路XXX號,電話: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擔任職務)

被答辯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生,漢族。

住址: 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組。

答辯請求

1、請求貴委駁回被答辯人提出的仲裁請求。

事實與理由

被答辯人XXX于1999年9月1日進入答辯人單位工作。雙方最近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是2008年3月1日,期限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

被答辯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產部門主管請假,期限為一個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請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辯人未到答辯人單位上班,或再辦理請假手續(xù),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辯人才再次出現在答辯人單位,聲稱自己患病回家治療。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出具相關的`治療和病休證明資料,被答辯人無法出具。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補齊相關治療和病休證明,被答辯人不但不去補齊相關證明,還到答辯人生產車間無理大肆吵鬧,已嚴重影響到了答辯人的正常生產,也造成了部分損失。

由于2009年3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23日這段時間,答辯人四處找尋也沒有找到被答辯人,使被答辯人的工資無法支付。被答辯人于2009年12月23日來答辯人單位后,答辯人要求向被答辯人支付上述工資,也被被答辯人嚴詞拒絕。

被答辯人的社會保險,由答辯人一直繳納至今,并未中斷。并且答辯人至今為止,從未向被答辯人口頭通知,或者書面通知,或者暗示,要與被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勞動合同并未終止或解除,被答辯人的申訴事實純屬捏造,子虛烏有。請求貴委依法仲裁,予以駁回。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工傷保險待遇答辯狀

工傷待遇答辯狀【1】

答辯人:a,男,漢族,194x年1x月1x日生,系死者e之父

答辯人:b,女,漢族,195x年1x月2x日生,系死者e之母

答辯人:c,女,漢族,198x年x月1x日出生,系死者e之妻

答辯人:d,男,漢族,200x年x月x日出生,系死者e之子

因上訴人(一審原告)f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羅湖區(qū)人民法院(201x)深羅法民x(勞)初字第194x號民事判書,提出上訴,答辯人根據事實和法律,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e系上訴人員工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首先,e系上訴人員工,有國家機關依職權制定的公文書證作證。答辯人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了充分的證據證明e系上訴人員工,因此,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09年10月10日作出的深勞社認字(市)[200x]第41235400x號《深圳市工傷認定書》,認定e的死亡屬工傷,單位為上訴人。上訴人對該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深圳市人民 *** 于2010年1月26日作出的深府復決[201x]3x號《深圳市人民 *** 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2010年3月2日,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01x)深福法立裁字第1x號行政裁定書,因上訴人超過法定期限提起訴訟,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上述《行政裁定書》于2010年3月20日生效。因此,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在沒有被依法撤銷前,應作為認定e系上訴人員工的證據予以采納。

其次,e系上訴人員工,與上訴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e于2008年9月底入職上訴人處,入職長途客車駕駛員,月工資為8000元,原告以現金形式于當月發(fā)放上月的工資,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e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的車子歸上訴人公司管理,e接受過公司的上崗培訓,持有上崗證。

二、e駕車行為系履行工作的行為,上訴人應承擔其工傷待遇;其是否具有上訴人認可的駕駛員資格以及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是排除享受工傷待遇的法定事由,與本案沒有關聯(lián)。

首先,e此次駕車行為系工作行為,上訴人應承擔其工傷待遇。e作為上訴人的員工,其駕駛車輛從事運輸的行為系執(zhí)行工作任務的行為,并且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已經對e駕車發(fā)生的事故傷害行為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因此上訴人應當承擔其工傷待遇。

其次,違法上訴人公司規(guī)定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與本案不具有關聯(lián)性,不是排除工傷認定的法定事由,也不是排除其享受工傷待遇的法定事由。因此,上訴人提出的e違反上訴人公司規(guī)定以及東莞市第x人民法院(200x)東x法民x初字第83x號判決書關于事故責任的認定與本案無關。e駕駛公司車輛因工作原因發(fā)生的事故傷害,應認定為工傷,因上訴人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其應享受的工傷待遇應由公司承擔。

三、一審法院參照深圳市2008年分工種工資指導價位酌定e工資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如實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支付臺賬應當至少保存二年。”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規(guī)定,上訴人對e的工資情況負有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具體到本案,雙方均不能舉證證明e的實際工資標準的情況下,一審法院參照深圳市2008年分工種工資指導價位中大巴駕駛員的月工資中位數,酌定e的工資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四、關于喪葬費和被撫養(yǎng)生活費問題,答辯人可以請求雙重賠償。

上訴人提出的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x)年東中法民x終字第358x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判決中銀保險公司賠償答辯人喪葬費和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但是,商業(yè)保險賠償是基于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工傷賠償則是基于勞動者與公司的.勞動關系,民事賠償與工傷賠償二者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兩者不具有兼容性,答辯人可以請求雙重賠償的。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基礎,也不合法,請求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深圳市x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a b c d二零一x年x月x日

工傷保險待遇上訴案件答辯狀【2】

答辯人:xx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被答辯人:李xx

就被答辯人李xx與我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上訴一案,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敬請依法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決。

一、關于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

一審法院認定:被答辯人已被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并且泗水縣社會保險處支付了被答辯人工傷待遇,故被答辯人的該部分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應由答辯人支付。該認定既是事實,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

被答辯人混淆了答辯人欠繳工傷保險費與工傷賠付責任主體的的法律概念。被答辯人是2011年12月8日出現的工傷事故,正是發(fā)生在答辯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則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均應屬于工傷保險基金賠付的范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被答辯人提交的泗水縣社會保險處生育保險科出具的答復是錯誤的,因為本案并不是在欠費期間出現的事故,而是在正常繳費期間出現的事故,該答復是違背事實和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錯誤意見。

二、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問題

被答辯人系于2012年9月29日自愿辭職,自己書寫了辭職報告。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答辯人不應向被答辯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被答辯人的該項請求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且與本案工傷保險待遇不屬于同一案由,被答辯人如固執(zhí)地堅持其意見,應當另行主張其權利,原勞動仲裁裁決書早已因被答辯人起訴而不生效,被答辯人未能審時度勢,值此時機再去刻舟求劍,顯然是不合時宜的。

三、關于被答辯人要求的雙倍工資支付問題

被答辯人已經明確提出雙方早在2009年9月1日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至2011年8月31日。被答辯人曲解了《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關于用人單位初始用工一年內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其計算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本案中,被答辯人已經與答辯人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情形應視為雙方同意以原來的條件繼續(xù)履行合同,并且該情形顯然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的情形,被答辯人的要求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被答辯人的該項主張與本案工傷保險待遇不屬于同一案由,被答辯人若一再堅持其意見,應當另行主張其權利。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上訴無理,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貴院依法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決。

答辯人:xx石材有限公司

2013年9月7日

工傷侵權怎么寫答辯狀

工傷侵權案件中被告應當在答辯狀上寫明下列內容: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等基本信息;被告所提出的具體答辯意見;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以及被告方依法提交的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勞務合同糾紛答辯狀

勞務合同糾紛答辯狀【1】

答辯人:賴XX男 ,漢族 出生時間:1974年2月,身份證號:*********,住北流市eeeee鎮(zhèn)陳地村瓦窯頭組6號,電話:******。

答辯人與上訴人陳明注勞務合同糾紛 一案, 因上訴人不服 陸川縣人民法院( 20XX)陸民初 字第897號 民事判決提起上訴 ,現對其上訴內容答辯如下:

一( 20XX)陸民初 字第897號民事判決對本案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請求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維持。

本案已經證實的事實如下:

20XX年9月,上訴人因要砍伐承包的速楓桉,由其雇傭的管理人黃第坤找到被上訴人并協(xié)商,由被上訴人為其用自有的鉤機幫助其開挖繞山道路以方便運輸木材,經雙方口頭協(xié)商。

達成了如下口頭協(xié)議:修整舊路每米2元,新開道路每米5.5元(一審法院根據證人在庭上證言認定為每米5元),機械進場后由被上訴人先支付5000元柴油款給被上訴人(陳明注親自支付給被上訴人賴盛龍,并在陳明注隨身帶的筆記本上簽字),承諾余款在工程結束時經丈量后一次性支付清給被上訴人。

20XX年9月2日開始,被上訴人進場施工,20XX年11月10日工程全部結束,工程自始至終都是由黃第坤監(jiān)督施工,上訴人很少到工地現場,后經被上訴人委托的黃第坤與被上訴人丈量驗收。

被上訴人共為上訴人完成修舊路有2800米,折工程款5600元、新開辟山路8050米,折款44275元,以上兩項合計50275元,扣除已經支付的5000元,上訴人尚欠被上訴人工程價款45275萬元,(一審法院認定為40850元)。

一審法院除了采信證人的新開路為每米5元與當初實際約定每米5.5元有少量誤差外,其他均與實際事實一致!

二、上訴人一貫以來都是滿嘴胡言,沒有半點誠信可言

上訴狀稱,“原判認定事實不清…..其實該認定有誤,雙方約定修建承包林地的環(huán)山公路,修整舊路每米2元,新開山路每米4元,……” 不說上訴人的說法是否符合市場實際,當時開辟環(huán)山公路的最低價格已經達到6—8元,如果每米4元,連柴油錢都不夠。

不過在此還得肯定上訴人比第一次開庭時又稍微誠實了一點,起碼承認了雙方曾經對修建環(huán)山路有過約定,承認了陳明注請賴盛龍修路的基本事實,不象一審時提交的《民事開庭答辯書》所說的“被告絕對沒有將林地路承包給原告施工”

“被告絕對沒有與原告口頭或書面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更沒有……”很明顯《民事開庭答辯書》與這份上訴狀自相矛盾,證明上訴人的話沒有幾句是可信的,信口雌黃。

如果上訴人認為工程量不實,雙方開庭后可以重新到現場重新丈量!

三、被上訴人的證據確實充分,一審認定事實程序合法

被上訴人在一審時提交了六高村委會證明、見證人黃第坤的證明、《林地承包合同書》和《勾機丈量驗收單》開庭時證人根據法院的通知親自出庭作證,完全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相反,上訴人沒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盡管證人在庭上的證言沒有與相關證明完全一致,恰恰說明了證人的'證詞是可信的,被上訴人在一審時提交的證據是真實可信的,而且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完全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承包協(xié)議已經實際履行。

上訴人 的訴訟請求無事實依據,無法律依據, 請求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 上訴人 的上訴請求。

此致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賴某某

20XX-12-21

勞務合同糾紛答辯狀【2】

答辯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答辯人:xxx

住所:xxx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xxx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 被答辯人所稱與答辯人在05年4月7日至09年6月15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沒有事實依據。

(可從兩方面來說,一是,從w處網上記錄信息得知,xxx是從06年4月1日才正是開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稱的05年4月7日;二是,據仲裁申請書中,xxx所述,其06年所簽合同與07年所簽合同都已經遺失,是否可以據此認為其與公司之間這兩年內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被答辯人要求經濟補償金5400元無法律依據。

xxx其打架行為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guī)章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6條的規(guī)定,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金。

三、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其養(yǎng)老保險金與失業(yè)保險金無法律依據。

其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社保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向其支付無任何法律依據。

其二,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與失業(yè)保險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可以,而被答辯人的條件尚不具備領取資格。

四、被答辯人要求公司支付養(yǎng)老保險金與失業(yè)保險金數額無事實根據,根據湖北省社保部門的規(guī)定,企業(yè)為員工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比例是20%,繳納失業(yè)保險的比例為2%,如果從06年4月1日開始起算,答辯人應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為9090元,繳納失業(yè)保險金為909元;如果從08年1月1日開始算,答辯人應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為5490元,失業(yè)保險金為549元。

五、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遲延賠償金5000元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答辯狀

導語:勞務者受害責任,是指個人之間存在 勞務關系的前提下,提供勞務者因勞務活動而受到傷害,在提供勞務者向接受勞務一方主張 損害賠償時,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下面是我收集的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答辯狀范例,歡迎參考。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答辯狀范例(一)

答辯人:濟南----工程有限公司,住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qū)--花園19-2-12。法定代表人:劉--,職務:經理。

被答辯人:孔--,男,漢族,1965年7月21日出生,住山東省曲阜市XX鄉(xiāng)--村-號。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已經就被答辯人摔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妥善解決。

2011年1月20日,答辯人就被答辯人報酬及傷后賠償已經與其清帳完畢。這是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達成的.合意,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被答辯人再次起訴答辯人至法院,完全違背了雙方之間的約定,屬于惡意訴訟,建議法院駁回起訴。

二、被答辯人摔傷后答辯人并非對其不管不問。

被答辯人摔傷后,答辯人及時將其送至臨邑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治療;住院期間答辯人為被答辯人購買便盆、毛巾等生活用品,并派兩人照顧護理,其中一名陪護人員孔 --是被答辯人哥哥,公司照常發(fā)給孔--工資,另一名陪護人員陳--,公司經理助理,為被答辯人洗手洗臉,照顧無微不至。2012年1月10日,被答辯人傷愈后還到答辯人工地做工,答辯人仍按原有報酬標準進行支付。可以說,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已經仁至義盡。

三、被答辯人------。

綜上,----------。

此致

濟南市--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答辯狀范例(二)

答辯人:A公司,住所地略,法定代表人略,職務略。

被答辯人:略,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略,聯(lián)系地址本市略。

A公司(以下稱“答辯人”)對貴院受理的吳某(以下稱“原告”)訴答辯人、張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奉民一(民)初字第××號],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請求法院:

1.依法駁回原告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2.本案的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告證據三“證人證言”系偽證。

1、該證據證人錢某自稱是答辯人的門衛(wèi),是在說謊。錢某與答辯人不存在勞動關系,非答辯人的員工,答辯人從未聘請過錢某擔任門衛(wèi)。

2、錢某稱本案另一被告張某“A公司的老板都包給他干”,與事實不符。答辯人與張某不存在“廠房裝修”業(yè)務關系。

3、原告訴狀稱夏某系答辯人的負責人,錢某亦稱“我們公司領導夏某”,與事實不符。夏某非答辯人員工,與答辯人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被告,與原告和本案另一被告張某沒有業(yè)務關系。

答辯人非原告訴稱的奉賢區(qū)××公路××號廠房主體,答辯人與張某和原告不存在業(yè)務關系。答辯人不存在原告訴稱的“廠房裝修”項目承包或承攬給本案另一被告張某進行施工,更談不上在承包發(fā)包過程中或承攬對定作、指示或選任存在有過失的情形,答辯人不應當在本案中承擔法律責任。

答辯人認為,原告以偽造的證據為依據,把答辯人作為非本案適格被告進行訴訟。為此,惟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并令其承擔訴訟費。

此致

上海市奉賢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A公司

建筑勞務工傷案件答辯狀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勞動爭議工傷的答辯狀、建筑勞務工傷案件答辯狀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本文轉載自互聯(lián)網,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

本文鏈接:http://www.shxinrui.com/ls/1f579cb05632.html

您暫未設置收款碼

請在主題配置——文章設置里上傳

掃描二維碼手機訪問

文章目錄